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3/003-2001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三分局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贵州安龙金普惠光伏电站项目部使用的光伏组件支架,采购光伏组件支架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贵州安龙义龙新区金普惠65.25MWp光伏电站工程项目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境内,总占地面积为1160.8亩,包含光伏场区发电设备及场内外道路交通的建设。光伏场区光伏子方阵建设,包括光伏组串、汇流箱、集散式逆变器、升压箱变等安装工程。整体上为高原溶蚀、剥蚀、侵蚀切割的中低山地貌,以孤丘加山间坝子为主,地表一般坡度10°~30°,相对高差一般3~5m,总体上地势宽缓,地表植被为农作物、杂草、灌木。该项目建设区域的太阳能资源较稳定,适于进行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
2、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承担贵州安龙金普惠项目部光伏组件支架采购项目的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3、采购数量
单个组串固定式光伏支架材料清单(单立柱支架)光伏组件规格
注:投标人产品生产前,所生产产品工程量要以项目部出具的书面工程量为准。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工程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需求供货,货物根据项目部要求数量自通知起3天内到达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
5、交货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义龙新区所在光伏安装区指定场所,9米拖车以下车辆可通行。
6、质量技术要求:
6.1质量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2 满足GB/T13912-200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锌层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
6.3 钢结构材料:主梁、次梁、檩条及立柱采用Q235冷弯薄壁型钢,质量标准应符合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冲击韧性。
6.4焊接材料:手工焊接时,Q235钢材或Q235与Q345之间焊接,采用E4301~E4312系列焊条,Q345B钢材之间焊接采用E5003~E5016焊条,其技术条件应符合《碳钢焊条》(GB5117-95)的规定,焊剂须符合GB/T5239-1999的规定;焊接材料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匹配;自动焊或半自动焊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应。焊条E43型用于焊接HPB300钢筋及Q235B钢材。当不同强度钢材连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相适应的焊接材料。所有未注连接焊缝均满焊;钢材厚度大于等于5mm的角焊缝未注焊脚尺寸为6mm,钢材厚度小于5mm的角焊缝未注焊脚尺寸为1.2T(T为相连板中较薄板件的厚度)。
6.5螺栓:普通螺栓用于主、次梁及立柱等的连接,未注明的普通螺栓均为8.8级螺栓,螺栓、螺母和垫圈采用《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规定Q235钢的制作,其热处理制作和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六角螺栓》(GB5782-2000),《Ⅰ型六角螺母》(GB6170-2000),《平垫圈》(GB/T95-2002)的规定。
6.6除锈和防腐:构件制作完毕后进行抛丸除锈处理,除锈等级为Sa2.5。第一道防锈漆必须在钢结构除锈后4小时内进行。若采用化学除锈法时,应选用具备除锈、磷化、钝化两个以上功能的处理液,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多功能钢铁表面处理液通用技术条件》(GB/T12612-2005)的规定。本工程主次梁、立柱等所有支架均应采用热浸镀锌防腐,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65μm,热浸锌层满足《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作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GB/T13913-2002)的要求。
7、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7.2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以电汇支付到卖方指定的与投标人全称相同的银行帐号。
7.3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7.4 发货前付发货量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发货量的30%,项目完工后付经验收合格发货量3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7.5货物的质保期半年,质保期自全部货物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期内,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制造、材料的缺陷等供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在接到需方通知(电话或网络)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产量超过30万吨,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02月01日17:00前(北京时间)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有意参加竞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应附有转账凭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竞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递交,至少提前30分钟时间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联系人:李斌
咨询电话:18617750068 邮箱:zb8025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