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613-19601522503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通市开发区上海电气国轩储能系统基地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0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东、新兴路南,在1#厂房内建设有净化等级要求洁净房,电芯车间面积为64800mr。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通市开发区上海电气国轩储能系统基地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通市开发区上海电气国轩储能系统基地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 -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贵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口■投标人口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锂电池产线建设;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
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企业须出具书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投标单位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相关信用查询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3项规定的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21日00时00分到2019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五、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1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日南通市开发区上海电气国轩储能系统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通市开发区上海电气国轩储能系统基地项目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通开发行审备[2019] 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东、新兴路南。
2. 1.2建设规模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东、新兴路南,在1#厂房内建设有净化等级要求洁净房,电芯车间面积为64800m*。
2.1.3合同估算价: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二次钢构、洁净房、工业管道(氮气、压缩空气、真空、蒸汽系统、纯水、冷冻水、冷却水等)、除湿及空调风管、二次地面、二次消防、设备基础、动力配电柜、电缆及桥架、办公室装修及电解液房土建、空调等安装工程。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11 月21日到2019年11月 26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 -4:00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口经评审 的最低投标价法口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