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项目、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基础设施交流储能系统采购
合同编号:4341-QHDGG-SB/C-[2019]第09号(总011号)
8011-XNYTZ-SB/C-[2019]第28号(总58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项目、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基础设施交流储能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地处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地貌为黄河高阶地,场址区地形平缓开阔,北部为祁连山,南部为波状沙丘地,青海湖位于场址北侧约30km,黄河从场址东南部约40km经过。项目场址区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43km,工程装机容量1000MW,占地面积约17.616km2。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中心坐标为北纬36°1′30″,东经100°18′30″,平均海拔高程约为3200m,G214国道位于场址西侧。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阵列区由13个光伏发电区域组成,为充分利用场区土地资源,降低子阵区风速,在场址区外围布置平单轴跟踪系统+固定支架子方阵,其他区域均布置平单轴跟踪支架子方阵,共布置319个子方阵,其中3.15MW子方阵313个,2.5MW子方阵5个,2MW子方阵1个,合计交流侧容量1000MW。采用340Wp(60片)、410Wp、415Wp、430Wp单晶双面组件;逆变器采用175kW、225kW组串式逆变器;组件、逆变器为1500V系统;35kV箱式升压变电站采用3150(2500/2000)kVA全密封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油浸式变压器。
本项目共配置200.97MW/200.97MWh储能系统,储能方式为交流侧储能,单套储能系统可用容量为630kW/630kWh,共319套储能系统,储能系统分散布置在每个子方阵内。每套储能系统包含一台630kW储能变流器(PCS),1C/1C 630kWh磷酸铁锂电池,1台隔离变压器(若有),将储能变流器和蓄电池等完整的一套储能单元集中布置在一个集装箱内,采用户外集装箱安装方式。在储能集装箱内配置完善的就地监控和通信、配电、自用电计量、温控、自动消防系统。
1.1.2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基础1#~3# 330kV汇集站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场址区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43km,工程装机容量2500MW,占地面积约51.45km2。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中心坐标为北纬36°1′30″,东经100°18′30″,平均海拔高程约为3200m,G214国道贯穿场址区。
1#~3# 330kV汇集站所配置的储能系统,施工期承担的作用为1#~3# 330kV汇集站的建设施工电源,330kV汇集站投产后留1套(630kW/630kWh)储能系统作为330kV汇集站站用备用电源,其余储能系统归还至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继续作为光伏电站交流侧储能系统,各330kV汇集站储能系统配置如下:
1# 330kV汇集站施工电源储能系统设置在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Ⅺ区9#子方阵,共配置16套630kW/630kWh交流储能系统,其中1套永久布置于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Ⅺ区9#子方阵内箱变附近永久作为1#330kV汇集站备用电源;另外15套为借用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中15个子方阵交流储能系统,布置于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Ⅺ区9#子方阵外,当施工电源功能结束后分别归还至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15个子方阵作为交流侧储能。
2# 330kV汇集站施工电源储能系统设置在海南州塔拉滩二标段500MW光伏电站Ⅵ区31#子方阵,共配置8套630kW/630kWh交流储能系统,其中1套永久布置于海南州塔拉滩二标段500MW光伏电站Ⅵ区31#子方阵内箱变附近永久作为2#330kV汇集站备用电源;另外7套为借用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中7个子方阵交流储能系统,布置于海南州塔拉滩二标段500MW光伏电站Ⅵ区31#子方阵外,当施工电源功能结束后分别归还至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7个子方阵作为交流侧储能。
3# 330kV汇集站施工电源储能系统设置在海南州塔拉滩三标段500MW光伏电站Ⅵ区18#子方阵,共配置8套630kW/630kWh交流储能系统,其中1套永久布置于海南州塔拉滩三标段500MW光伏电站Ⅵ区18#子方阵内箱变附近永久作为3#330kV汇集站备用电源;另外7套为借用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中7个子方阵交流储能系统,布置于海南州塔拉滩三标段500MW光伏电站Ⅵ区18#子方阵外,当施工电源功能结束后分别归还至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7个子方阵作为交流侧储能。
每套储能单元包括储能变流器、干式隔离变压器(若有)、电池系统和附属设备,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单元采用集装箱安装方式。
1.2工作范围及内容(但不限于)
1.2.1 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321套 630kW/630kWh储能系统(包含变流器、1C/1C 磷酸铁锂电池系统),包括变流器(PCS)、干式隔离变压器(若有)、能量管理系统就地监控设备(EMU)、电池组(含电芯、模组等)、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进线计量、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自用电计量、照明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等全部附属设备。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变流器(PCS)、干式隔离变压器(若有)、能量管理系统就地监控设备(EMU)、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进线计量、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自用电计量、照明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的设计,以及在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储能系统(包括变流器、1C/1C磷酸铁锂电池系统)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同一供货人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或外协。储能系统的输入接口为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输出接口为变流器交流侧总输出或隔离变压器(若有)高压侧端口。输入、输出接口之间的所有部分及其可能涉及到的现场安装、连接等工作均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责任范围,与招标人无关。
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与招标人无关。
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储能系统电池型号一致的第三方认证报告和试验测试报告。
投标人负责投标设备与光伏电站监控系统平台(包括子方阵通信控制单元或子方阵EMS、能量管理控制系统、光伏电站监控、储能监控、升压站监控、AGC/AVC系统等)的通信及联调。
投标人负责电池管理系统(BMS)与储能单元变流器EMU,EMU与子方阵通信控制单元或子方阵EMS,以及集装箱内的储能进线计量、配电、环控、消防、自用电计量、门限开关等的通信和联调。
1.2.1.1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项目交流储能系统采购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交流侧储能系统招标范围为:319套储能系统(包含变流器、1C/1C 磷酸铁锂电池系统),包括变流器(PCS)、干式隔离变压器(若有)、能量管理系统就地监控设备(EMU)、电池组(含电芯、模组等)、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进线计量、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自用电计量、照明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等全部附属设备。
1.2.1.2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基础设施交流储能系统采购
1#~3# 330kV汇集站施工电源储能系统招标范围分别为:2套储能系统(包含变流器、1C/1C磷酸铁锂电池系统),包括变流器(PCS)、干式隔离变压器(若有)、能量管理系统就地监控设备(EMU)、电池组(含电芯、模组等)、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进线计量、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自用电计量、照明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等全部附属设备。
1.2.2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89套交货地点为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塔拉滩一标段1000MW光伏电站工地指定地点,车上交货,交货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
32套交货地点为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基础设施1#~3#330kV汇集站工地指定地点,车上交货,交货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储能电池系统生产制造企业。
1.5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累计80MWh及以上且单个合同供货容量超过35MWh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项目成功运行的业绩(附合同及投产运行证明复印件,并提供买方联系方式)。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4日 8:30~11:30,14:30~17:30
1.8.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