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尼同意开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交流与合作

来源:新华社发布时间:2019-10-14 17:25:41

加德满都10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合声明

(2019年10月13日 加德满都)

应尼泊尔总统比迪亚·德维·班达里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9年10月12日至13日对尼泊尔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会见班达里总统,同尼泊尔总理奥利举行会谈,并出席班达里总统举行的欢迎宴会。两国领导人在真诚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一、双方满意地指出,1955年建交以来,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尼关系始终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堪称不同大小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典范。双方一致认为,平等相待、和睦相处、世代友好、全面合作是两国关系主要特点。

当前,两国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全面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携手迈向共同繁荣,积极致力于本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两国关系进入新阶段。双方决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联合国宪章》及睦邻友好原则基础上,将“中尼世代友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为“中尼面向发展与繁荣的世代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双方同意,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相互尊重彼此关切和核心利益,坚持睦邻友好,深化全面双赢合作,实现互利互惠,共谋稳定和发展。

尼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事务是中国内政,决不允许利用尼泊尔领土从事任何反华分裂活动。中方将继续坚定支持尼泊尔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定支持和尊重尼方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

三、中方祝贺尼泊尔完成历史性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政治转型,经济社会取得快速发展,相信尼泊尔人民将团结一心,朝着“繁荣尼泊尔、幸福尼泊尔人”的美好愿景不断迈进,实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快速发展。中方表示愿继续同尼方开展治国理政经验方面的互动。

尼方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钦佩70年来中国取得的发展奇迹,衷心祝愿中国人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继续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把中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四、双方强调,高层交往对两国关系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双方将保持高层交往势头,深化政治互信,扩大两国政府、议会、政党各层级交流与合作。

五、双方同意加快落实两国政府《关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口岸、公路、铁路、航空、通信等联系,共同打造跨喜马拉雅立体互联互通网络,从而有力地帮助尼方实现其发展议程,包括尽早摆脱最不发达国家的身份、于2030年之前成为中等收入国家并同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忆及2018年6月21日签署的两国关于铁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根据2019年10月13日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开展吉隆至加德满都跨境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启动项目建设奠定重要基础。双方还重申就加德满都-博克拉-兰毗尼铁路项目开展合作。

双方欢迎樟木口岸恢复货运功能,将完善吉隆口岸各项功能,尽快开通里孜-乃琼口岸并在尼方一侧建设必要设施。

双方将继续落实好借道运输议定书和过境运输议定书。双方同意将在对阿尼哥公路长期保通的基础上,根据优先次序就分阶段实施该公路升级改造开展合作。中方愿尽快启动沙拉公路修复项目。

双方意识到提升两国互联互通水平的重要性,同意就吉隆至加德满都沿线隧道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积极开展合作。

中方注意到尼方提出戈西公路中的吉马塘卡至拉古瓦加特段公路建设请求,同意考虑在未来开展该项目合作,并要求尼方提交项目建议书。

双方重申在2018年6月21日中尼联合声明达成的共识,即为创造就业、改善民生并促进经济增长,双方将研究就戈西、甘达基和卡纳利三条南北经济走廊开展合作的可能性。

中方将对尼方进行铁路、道路及隧道工程及内陆水道及航运方面的技术人才培训提供帮助。

双方对两国民航主管部门就扩大航权安排达成一致表示欢迎,愿鼓励两国空运企业在该安排框架下开辟更多直航航线。双方将密切配合,推动博克拉国际机场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双方积极评价中尼跨境光缆的开通,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领域互利合作。

六、双方同意深化贸易、旅游、投资、产能、民生等经济领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双方将在中尼经贸联委会框架下,建立投资合作工作组和常秘/副部级或其指定代表组成的贸易畅通工作组,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往来。中方欢迎尼方参加将于2019年11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国家展。

为增进两国贸易关系,双方将进行全面探讨。中方将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尼泊尔产品扩大对华出口。中方愿考虑为尼方建设多功能实验室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并为塔托帕尼边检站全面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合作。为促进两国贸易投资,尼方将为中资银行在尼泊尔开设分支机构并开展其他金融服务提供便利。双方将尽快履行国内手续,争取中尼过境运输议定书早日实施。

双方欢迎签署关于尼泊尔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并同意尽早签署关于食品进出口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

双方将继续按照“企业主体、商业原则、市场导向、国际惯例”原则开展产能与投资合作。

双方将在2018年6月21日签署的《关于能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尼能源联合工作组的平台,开展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以及电网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同意联合开展中尼电力合作规划,并在一年内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双方同意,将中尼电力合作规划作为下一步两国电力合作的重要参考,推动中尼电力务实合作落地。

尼方对中方为尼泊尔发展提供的宝贵支持,以及为尼泊尔2015年地震后重建提供的及时、主动和慷慨的帮助深表感谢。

中方高度重视尼方为纪念已故人民领袖马丹·班达里,希建设马丹·班达里科技大学的愿望,愿在尼方选定适宜校址后尽快提供支持。双方将在中方考察工作组提交的报告基础上继续商谈。

中方愿加快推进加德满都供水水质改善与提升等项目。

七、中方注意到尼方提出的综合发展计划,包括将散居喜马拉雅山的尼泊尔民众异地搬迁。中方愿向尼方分享经验并考虑就此同尼方开展合作。

八、考虑到珠穆朗玛峰是中尼两国友谊的永恒象征,双方愿推进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合作。双方将共同宣布珠峰高程并开展科研合作。

九、双方对签署边界管理制度协定表示满意,认为该协定将有效提升两国边界管理与合作水平。双方对签署中尼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表示满意,希望早日缔结中尼引渡条约。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执法机构信息交流、能力建设和培训合作。未来三年中方将为尼方每年培训100名执法人员。本着加强安全领域合作的目的,双方将继续加强安全人员互访、联演联训、救灾减灾、人员培训等领域交流合作。

十、双方同意加强教育、文化、旅游、传统医药、媒体、智库、青年等领域不同层级的交流与合作。中方将向尼方提供100个孔子学院奖学金名额。中方支持尼方举行2020尼泊尔旅游年活动,欢迎尼方参加在华举行的旅游交易会,愿为尼方扩大在华旅游宣介提供便利。中方将于2020年在尼泊尔举办第九届“中国节”和第四届加德满都文化论坛,继续发挥尼泊尔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对中尼文化交流与合作的促进作用。欢迎中国南京市和尼泊尔加德满都市、中国西安市和尼泊尔布特瓦尔市结为友好城市。

十一、中方同意尼方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设立总领事馆。

十二、双方同意为两国间的现存机制注入新的活力,从而进一步加强两国关系,推进各领域互利合作。

十三、双方同意在联合国等多边机制内加强合作,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双方就促进和加强地区事务合作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沟通,并同意相互支持涉及双方共同利益的问题。双方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保护主义,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

十四、双方认为,习近平主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对尼泊尔进行国事访问,标志着中尼关系迈入新时代,是两国友好合作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中方对尼泊尔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诚挚感谢。

习近平主席诚挚邀请尼泊尔领导人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再次访问中国。双方将通过外交渠道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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