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电源项目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III标段(500MW)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3000兆瓦光伏电源项目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III标段(500MW)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地貌为黄河高阶地。项目场址区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43km,工程装机容量500MW,占地面积约9.96km2。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平均海拔高程约为3200m,G214国道及共玉高速位于场址北侧。
本工程交流侧容量500.85 MW,直流侧容量677.50876 MWp,分为6个光伏发电区域,每个光伏发电区域通过4~6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拟定的3-1#~6# 35kV汇集站,通过1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园区规划建设的光伏2#330kV汇集站。本工程组件采用340Wp、410Wp、445Wp单晶双面组件;逆变器采用175kW、225kW组串式逆变器;组件、逆变器为1500V系统;35kV箱式升压变电站采用3150 kVA全密封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油浸式变压器。
本工程共布置159个3.15MW子方阵。平单轴跟踪系统采用单轴驱动跟踪系统,基础采用钢管桩;固定支架采用铝合金支架,基础采用钢管螺旋桩;35kV升压箱变及虚拟集中式组串逆变器一体化设备基础及储能设备基础等采用PHC管桩。
1.2 招标内容
1.2.1本招标文件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如下(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施工、检测试验、验收、消缺处理等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1)场平工程:场地平整;
(2)子阵区道路:4m宽天然砂砾石道路约53000m;
(3)园区道路与子阵区连接道路:6m宽混凝土面层道路约300m;
(4)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2.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范围内材料及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车,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并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设备的到货、施工过程、投运前后的检测试验等工作,还应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有关设备的出厂验收等工作。
(1)支架基础及设备基础施工
1)35kV升压箱变及虚拟集中式组串逆变器一体化设备基础及储能设备基础等:PHC300A管桩,约2014个;
2)固定支架基础:φ76×4钢管螺旋桩,约11492个;
3)平单轴跟踪系统支架基础:φ219×6钢管桩,约197643个;φ219×8钢管桩,约19892个;
(2)光伏发电单元电池组件支架安装:
1)平单轴跟踪系统:约19891套;
2)固定支架:约814套;
(3)光伏电池组件安装
1)340Wp双面双玻组件约14336块;
2)410Wp双面双玻组件约701088块;
3)445Wp双面双玻组件约865592块;
(4)35kV升压箱变及虚拟集中式组串逆变器一体化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5)储能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6)测试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7)接地工程:子阵区接地网及设备接地、接地电阻测试;
(8)二次系统安装、接线、调试及等电位连接;
(9)所有线缆、光缆的敷设、光缆熔接、电缆头制作及试验;
(10)其他
1)35kV升压箱变及虚拟集中式组串逆变器一体化设备及储能设备等周围的碎石铺设
2)电缆防火封堵
3)消防器材
(11)调试、试验及启动试运行
与上述设备有关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1.2.2 施工工期
III标段工程计划于2019年11月10日开工,2020年7月1日首批子阵投运,2020年9月20日全部投运。本项目包含低温季节及冬季施工,冬歇期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10日。
上述开工时间为暂定,具体开工时间可能会有小范围调整,但项目全部投运截止日期不变。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可委托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并提供拟委托企业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3年独立完成过至少2个2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机电安装工程的投运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签字页、业绩证明材料)。
1.6 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18日 8:30~11:30,14:30~17:30
1.9.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