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XTC-CZ-C-1911015
一、 受岷县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岷县“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TC-CZ-C-1911015)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岷县“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每年720460元。
三、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岷县“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13.855MW电站建设项目运维服务,包括光伏电站视屏监视、日常巡视、遮挡物清除、光伏板清洗、故障消缺等工作内容,保障光伏电站在最佳运行状态,尽可能提高发电效率。
注: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期: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甘肃省定西市岷县。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2.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相关配套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近3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无重大质量事故记录、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2.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设施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2.3供应商近五年(2014年9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2.4供应商派驻现场直接从事本项目服务的人员不低于6人。
3.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 9 月 12 日至2019年 9 月 1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以上为北京时间),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近五年(2014年9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获取文件。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