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政策保驾护航 光储结合发展潜力巨大

来源:元一能源发布时间:2019-09-04 14:53:14

储能已经成为我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支撑,储能与光伏系统结合应用已成为用户侧降低电费支出、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光储规模化应用不断深入发展,政策保驾护航从不同维度助推光储应用发展,光储结合发展潜力巨大。

从国内2018年至2019年中发布的政策来看,对光储应用影响较大的除了“531”新政这类国家级政策,还包括新疆、合肥省等省以及西北等区域发布的地方级政策。前者的发布促使光伏业界将目光投向光伏储能联合应用这一趋势上,而后者则通过出台光储配比政策、光储补贴、以及修改两个细则,更深入而聚焦地从不同维度促动光伏与储能的联合应用。

2018年“531”新政出台,光伏行业补贴标准和光伏指标收紧,对行业发展造成重大冲击。2018年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光伏座谈会,表示补贴将持续到2022年,对原有“十三五”规划规模上调,光伏市场开始回暖。与此同时光伏企业将目光聚焦储能,光储组合再次成为行业关注重点。

2018年9月,合肥市政府发布首个分布式光伏储能补贴政策《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光伏产业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转变的同时,将光伏储能系统作为支持重点,对储能系统给予充电量补贴。

2018年底,西北能监局发布新版《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实施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其中与电储能关系比较密切的主要有:调峰、AGC调频和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三个方面。

2019年2月,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全疆开展发电侧储能电站建设试点的通知》,强调要鼓励光伏电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储能电站原则上按照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0%配置。配置储能电站的光伏项目,原则上可增加100小时计划电量,据悉,理论上可为一座100MW光伏电站每年增加数百万元营收。

2019年3月,华东能监局正式公布“两个细则”2019年3月印发稿,规定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从并网发电之日起纳入。这意味着,光伏电站自此正式纳入考核,涉及范围包括发电曲线偏差、调峰、一次调频、AGC、无功调节、黑启动、非计划停运等方面。伴随考核深入,必然对项目影响较大,储能将是重要应对手段之一。

2019年6月,新疆发改委和新疆能监办正式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试点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此次新疆光伏储能试点项目总装机规模35万千瓦,且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新疆正式开启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试点,明确了储能对于构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7月,新疆光储联合运行试点项目第一批清单发布,共36个项目,合计规模为221MW/446MWh,北控清洁、猛狮科技、天合光能、比克电池、易事特、阳光电源、国网节能、上海动力、国能驭新、智光储能十家储能企业成为南疆首批试点项目践行者。

2019年8月,西藏发布《关于申报我区首批光伏储能示范项目的通知》,继新疆后开启首批光伏储能示范项目征集,文件涉及的总储能规模达1.12GWh,西藏自治区无电地区较多,光伏储能电站项目对改善当地的电力供应状况将起到一定作用。

同月,山东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我省平价上网项目电网接入工作的通知》,指出:鉴于山东省电网调峰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鼓励较大规模的集中式光伏电站自主配备适当比例的储能设施,减少弃光风险。

从目前情况来看,开放电力市场传导出的电价机制和光伏资金政策扶持的减弱刺激着市场关注度的转移,也刺激着光伏与储能协同应用的可能。未来,我国光储配套发展和应用还将得益于当前的政策决策和未来的市场的深度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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