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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场快速频率响应改造招标公告

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时间:2019-08-28 14:16:11
 受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4个光伏发电场设快速频率响应改造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场快速频率响应改造

(2)实施地点: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吉木萨尔县老台乡、哈密地区十三师红星二场、哈密地区雅满苏镇。

(3)本次招标范围为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4个光伏发电场设快速频率响应改造,具体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开展西北电网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功能推广应用工作的批复(西北能监市场〔2018〕41号)》、《国家电网公司西北分部关于开展西北电网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功能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西北调控〔2018〕137号)》的要求对新风滋泥泉子光伏一电站、新源乡南光伏一电站、疆源兴民光伏一电站、疆源雅满苏光伏一电站等四个光伏电站进行快速频率响应改造(采购、安装、调试及通过相关检测认证机构的入网测试等全部工作)并能顺利通过西北网调备案,包括但不限于与电网备案相关的所有手续的协调工作。

投标人自行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调试设备、工器具、相关材料及机械等,经招标人审核确认调试设备、相关材料及机械具有有效检验合格证、符合国家行业规程及招标人要求后方可使用。

本项目涉及的用水、电、燃油等及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

如本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完成本招标范围内各项工作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投标范围内,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及费用。

(4)计划工期:总工期30天,计划于2019年11月2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近三年应具有至少5个类似光伏发电场快速频率响应改造业绩,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3)投标人为AGC系统或快速频率响应装置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盈利;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记录;

(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16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

四、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担保)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北京时间10:30时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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