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海安打造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光伏项目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打造“会发电”绿色工厂,4.6MW分布式光伏电站年发绿电500万度,100%覆盖厂区用电。采用昱能QT2D微型逆变器,直流电压≤120V保安全,组件级MPPT提升遮挡场景发电效率,IP67防护+智能运维保障长期稳定运行,减碳4985吨/年。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拟在陈家港镇原响水化工园区内建设一座123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4.07亿元,占地2204亩,工期12个月。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3MW,直流侧达152.23MWp,采用21.1万余块720Wp光伏组件。用地来源于园区化工企业清退地块,涉及响水台舍化工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原址,这些地块于2022年初完成拆除后长期闲置。该园区曾为农田,2003年后逐步发展为化工集聚区,2019年“3·21”爆炸事故后,盐城市委决定全面关闭园区,累计腾退64家化工企业、约6590亩工业用地。本项目由国有控股的盐城市黄海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际控制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与响水县财政局。
本文介绍了江苏盐城市大丰区龙源江苏大丰H12#海上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的环评公示情况。该项目是《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遴选的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亦被列为江苏省2026年重大项目。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300MW(直流侧364.1616MW),位于已投运的200MW海上风电场西区,新建光伏阵列、220kV海上升压站、场内集电线路及两回220kV海底电缆;升压站与送出电缆在一期同步建成,并预留二期200MW接入条件。项目由龙源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建设,其控股股东龙源电力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一期工程已于2026年5月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那朵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投资主体。该项目位于广南县境内,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公告明确坚持“公开透明、生态优先、融合发展、合法合规”四大配置原则,强调项目须统筹生态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振兴,落实就近接入、就地消纳要求,并严禁炒卖资源、虚假投资等行为。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良好信用记录及相应投融资与建设运营能力;评选采用100分制综合评分法,涵盖企业资信、建设管理、联农带农、财税贡献及就业带动等六方面。中选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备案、开工及全容量并网(原则上自开工起1年内),并严格遵守用地、环保、安全及技术标准要求。报名截止至2026年9月14日,优选会议定于9月18日举行。(199字)
云南省广南县正式启动新安村70兆瓦(7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工作。该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选址位于广南县行政区域内。公告明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配置原则,统筹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与安全合规,强调“新能源+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模式,推动就地消纳与产业协同。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和良好信用记录,通过综合评分法遴选,指标涵盖资信能力、建设运营水平、乡村振兴成效、财税贡献及就业带动等六方面。中标主体须严格履行开发时限:签约后10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剔除,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同时须采用高效组件(鼓励转换效率超24%),落实资源退出机制,严禁转包倒卖,并接受全过程履约监管。
2026年9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六张网”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会议,聚焦统筹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会议围绕健全政银企协作机制、加快项目库建设与动态更新展开,强调加强发改、工信、住建、水利、能源等多部门及地方政府协同,深化与国开行、工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提升“投贷联动”效率。同时,要求系统梳理一批优质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推介,吸引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强化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同步优化价格形成机制、收费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凝聚各方合力,扎实推进“六张网”重大项目落地实施。(198字)
8月20日,江苏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与中节能太阳能华东区正式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中节能如皋吴窑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采用“水上光伏发发电、水下渔业养殖”的复合开发模式,旨在高效利用当地坑塘水面资源,在保障清洁能源供给的同时促进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开发与农业生产的协同增效。项目由中节能(长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隶属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成立于2015年,专注于各类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已成功实践地面、水面及滩涂等多种光伏应用场景。(198字)
本文介绍了甘肃省发布的《民营经济助力护航行动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系统性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推动其高质量发展。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的量化目标,包括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超45%、科技型与高新技术企业中民企占比分别达90%和80%、营商环境全国一流等。全文围绕七大行动展开:优化公平竞争与政务服务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并推动招商引资与出海拓展;强化产业创新,支持民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及未来产业布局;加强融资、用地、用能、人才等要素保障,特别提出支持民企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优化绿电消纳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项目推介与政策资金支持;实施法治护航,规范执法、清理欠款、强化产权保护。方案强调统筹协调与制度落实,力求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支撑力与竞争力。(199字)
8月20日,新能源国际投资联盟光伏专题研讨会在西安举行,主题为“聚链出海,光耀丝路”。中信博研发副总裁杨颖发表主旨演讲,发布“跟踪+”生态解决方案,涵盖博曜可移动微电网、智能打桩机器人等创新产品,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优化超90%,安装效率提升75%,已落地全球110GW光伏项目。
8月18日,华能灌云500MW海上光伏项目(G1-2区)正式完成备案。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依托现有海上风电用海海域建设,规划装机容量500兆瓦,用海面积约700公顷,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7亿千瓦时。作为江苏省首批海上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之一,该工程与同区域已投决待建的G1-1区400MW海上光伏项目、已并网运行的300MW海上风电项目协同布局,共同构成总规模达1200MW的“海上风光同场”清洁能源基地。此举标志着华能在连云港地区规模化开发海上可再生能源迈出关键一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17日正式批复同意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该批复明确,批准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0.9952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将以出让方式供应,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区域,属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成后将提升当地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此次用地获批标志着项目前期关键审批环节完成,为后续开工建设奠定基础。批复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关于能源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依法依规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合理用地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