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爱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爱康电力”或“目标公司”)与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新能”)于2019年7月23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华东新能拟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爱康电力51%的股权,进而取得无锡爱康电力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多个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的控制权。本次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目标公司资产及股权价格经尽职调查及资产评估后确定;具体收购方式、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约定外,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予以明确。
本次股权合作有利于公司资产结构调整,提高资产流动性,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加现金流,减少财务费用。华东新能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交易对方具备实施该项目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该项目风险较小。在公司存增量电站股权合作的基础上,本次合作将为两公司的更进一步的全面战略合作打下基础。
该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尚需后续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以及交易对方有权审批部门的审批,具体的合作细节和模式尚需进一步磋商,经交易双方有权部门审批后签署正式协议,项目能否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