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转让江苏吉新电力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发布时间:2019-07-19 09:04:17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公告编号:临2019-073

债券代码: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元公司”)向万步新能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步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江苏吉新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新公司”或“目标公司”)6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新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5,767.43万元,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280万元。由于吉新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实施了1,800万元的现金分红,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以吉新公司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扣除1,800万元现金分红后的净额为作价参考依据,确定其60%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格为2,880万元。

本次交易是为了加快推进公司资产处置进度,尽快变现部分资产,回收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化解公司债务问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授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

一、交易概述

2019年7月18日,华元公司与万步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华元公司以2,880万元的价格向万步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吉新公司60%股权,转让价款将以现金方式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全部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元公司将不再持有吉新公司股权。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9]第1028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吉新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280万元。由于吉新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实施了1,800万元的现金分红,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以吉新公司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扣除1,800万元现金分红后的净额为作价参考依据,确定其60%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格为2,88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授权,2019年7月18日,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本次交易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的授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万步新能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3、法定代表人:CHAIRAT CHANHOM

4、注册资本:16,000万美元

5、设立时间:2016年3月4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U27Y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8、主要经营范围: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万步公司的股东为万步新能源有限公司(Banpu Renewable Energy Co。, Ltd),持有万步公司100%的股权。万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末,万步公司总资产为127,844.15万元,净资产为52,253.0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588.21万元,净利润为4,54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华元公司向万步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吉新公司60%股权。

(一)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吉新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前锋镇郑圩村

3、法定代表人:黄胜利

4、注册资本:3,840万元

5、设立时间:2014年12月8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31323874853J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售电业务;光伏产品研发、销售;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建设、运营;太阳能电站技术、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等。

吉新公司现拥有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前锋镇郑圩村23MW光伏项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元公司目前持有吉新公司6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元公司将不再持有吉新公司股权。

(二)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19]第000531-52号《审计报告》,吉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目标公司评估结果

1、评估结果汇总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9]第1028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吉新公司的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吉新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079.34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收益法

经收益法评估,吉新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280.00万元。

2、评估方法

由于收益法评估结果综合反映了委估企业在管理、营销网络和品牌背景等因素的价值,是对委估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要素的综合反映,而资产基础法中反映的评估结果无法全部包括并量化如商誉等无形资产要素所体现的价值。

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目的,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四)交易标的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新公司6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的购买与对价、应付股利、股东债权

(1)双方确认,截至基准日吉新公司账面现金人民币1,547,000元,其中人民币1,116,000元应继续保留在吉新公司账上,其余人民币431,000元将在吉新公司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向华元公司支付应付股利的同时一并作为应付股利支付给华元公司。

(2)万步公司购买所有股权的可支付性对价总额应为人民币48,000,000元,其中应向华元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8,800,000元,应向江苏士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士林”,为吉新公司持股40%股东)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9,200,000元。

(3)除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外,根据借款合同,万步公司借款给吉新公司,以便吉新公司向华元公司及江苏士林支付应付股利共计人民币18,000,000元,其中应向华元公司支付应付股利的金额为人民币10,800,000元,应向江苏士林支付应付股利的金额为人民币7,200,000元。

(4)根据借款合同,万步公司借款给吉新公司,以便吉新公司向华元公司清偿华元公司向吉新公司提供的全部股东借款本息,包括人民币87,448,170.34元借款本金及人民币1,526,150.26元利息。万步公司应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向吉新公司支付前述金额。

2、付款相关安排

(1)在本合同生效且相关条件均已满足(或因万步公司书面放弃而不需满足)之日起3个营业日,万步公司应向华元公司提供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保函。

(2)在吉新公司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当日,万步公司应向华元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8,000,000元。如万步公司未能按时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华元公司可以申请执行保函。

(3)在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件均已满足(或因万步公司书面放弃而不需满足)后,万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在5个营业日(但在吉新公司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前提下,最迟不晚于2019年7月26日),向华元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现金人民币14,200,000元作为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

(4)在上述条款项下条件均已满足(或因万步公司书面放弃而不需满足)后,万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尽快向吉新公司提供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并促使吉新公司在5个营业日(但在吉新公司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前提下,最迟不晚于2019年7月29日)向华元公司返还股东借款本金人民币87,448,170.34元及利息人民币1,526,150.26元利息;及向华元公司支付应付股利人民币10,800,000元(另加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向华元公司支付的人民币431,000元)。万步公司承诺就吉新公司按照前述条款向华元公司支付股东借款本息及应付股利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5)在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件均已满足(或因万步公司书面放弃而不需满足)且交割日后1年,万步公司应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即现金人民币6,600,000元支付至华元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6)如发生产生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情形的,双方协商解决,如产生实际损失的,华元公司同意在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应以双方确认的数额为准),剩余款项应不迟于交割日1年期满后5个营业日支付完成。

3、交割

双方同意,交割应在万步公司根据本合同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之日完成。交割完成之日为交割日。

4、主要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任何交易协议及其他与本合同的履行相关的其他协议中的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或者在促使条件成就的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即构成违约。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某一或某些条款的违约,不得影响该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的义务。

(2)如果本合同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而遭受了实际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该受损方因此违约所遭受的全部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受损方因此支付的合理费用、诉讼费、仲裁费、经诉讼或仲裁支持的律师费等,“实际损失”)。如果该等赔偿将导致守约方产生任何税务负债,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赔偿金总额应同时足以赔偿该税务负债,即该税务负债属于实际损失的一部分。

(3)若吉新公司或任何华元公司违反本合同相关(不招揽或谈判)的约定,则吉新公司承诺并同意,将赔偿万步公司的实际损失,其中包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万步公司因本合同项下交易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会计师、律师、工程顾问公司等)费用(以各中介向万步公司发出的费单金额为准)。

(4)华元公司特此承诺并同意,如果在交割日后的任何时间因本合同约定的任一事件导致吉新公司或万步公司(包括其承继人和受让人,及万步公司的关联方、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专业顾问和代理人,每一方可单独称为或合称为“万步公司被赔偿方”)发生任何实际损失,则华元公司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吉新公司或万步公司被赔偿方作出赔偿(包括由于受偿方收到赔偿金额而产生的税务负债),并使其不受任何损害。

(5)万步公司应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如万步公司或吉新公司未在本合同相关规定的期限内向华元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及应付股利,则每迟延1日,万步公司应或促使吉新公司应向华元公司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0.03%作为违约金;如吉新公司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向华元公司支付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双方同意自2019年8月1日起,华元公司有权就该笔股东借款继续向吉新公司收取年化7%的利息。

5、协议其他主要条款

(1)本合同签署后,万步公司应配合华元公司开展置换《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担保人的事宜,并应在2个月内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重新签署相应担保协议,同时解除吉新公司原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如需要,本合同签署后3个营业日内,万步公司、华元公司、吉新公司及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应就《融资租赁合同》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就租期、还款等作出相关约定。

(2)华元公司同意并确认其与江苏士林将承担其他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共同连带责任。江苏士林对其他股权转让协议的违反将被视为华元公司对本合同的违反,江苏士林对其他股权转让协议之履行、解释、争议或其他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将被视为华元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的作为或不作为。华元公司应对江苏士林在其他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作为或不作为等行为向万步公司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将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之日后生效。

(二)关于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

万步公司具备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且本次股权转让在万步公司委托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华元公司开具《付款保函》后再进行标的股权的过户和变更,并对于股权转让款、股东借款本息和应付股利的支付均有严格的违约条款约定,为此本次股权转让将不会产生风险。

(三)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1、人员安置问题

签署协议后,吉新公司人员将根据其工作需要进行安置。

2、土地租赁问题

在交割日之后1年内,如万步公司决定不再投资现有光伏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华元公司应负责与土地租赁协议的相关方积极沟通并解除原规划二期项目用地(约650亩)的土地租赁协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等事项。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加快推进公司资产处置进度,尽快变现部分资产,回收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化解公司债务问题。

2、对吉新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及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属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和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对吉新公司和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解除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万步公司和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相关保证合同。

吉新公司与公司所属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华元公司之间存在约8,900万元(含利息)的股东借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由万步公司将向吉新公司提供借款用于一次性偿还上述股东借款。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长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书;

2、股权转让合同;

3、吉新公司《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7/19/311054.html
责任编辑:majiushuo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源: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4:24:59

本文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该局于2026年8月3日作出正式批复(文号:通数据审批〔2026〕18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公告明确告知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供了复议与诉讼的权利依据、具体时限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相关方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阳光随行,生态扩容 | 中能创携手新吉奥,以轻量化光伏解锁房车全域离网自由来源:中能创光电科技 发布时间:2026-08-07 10:09:45

中能创与新吉奥达成战略合作,以轻刚®超轻光伏组件和航天级可卷曲太阳布两大创新技术,破解房车装车痛点,实现“遮阳棚=发电站”。双方共同推动房车离网能源系统升级,打造低碳、自给、可持续的公路旅居新范式。

从“新入规”到“新标杆”:中建材江阴光电公司的智造跃迁之路来源:中建材浚鑫 发布时间:2026-08-05 10:00:09

中建材(江阴)光电以“技术为核、协同为翼、服务为基”,两年内高效升规。依托5G+工业大数据打造省级智能工厂,其高效异质结电池凭低碳、高双面率等优势斩获海外订单;联动产业链推动技术规模化落地;政府“娘家人”式服务加速项目投产。展现江阴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范式。

航天机电:转让连云港神舟新能源81.76%股权!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2026-08-05 09:55:13

文章介绍了航天机电(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81.76%股权的交易信息。该股权转让事项已于8月3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披露,转让底价为20499.56万元,受让方须以一次性方式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此次转让涉及标的公司为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聚焦于新能源领域,但文章未详述其具体业务内容或经营状况。转让方航天机电作为上市公司,此举可能与其战略调整、资产优化或聚焦主业相关,但文中未明确说明转让动因。该信息属于公开产权交易公告,核心要素包括转让主体、标的股权比例、挂牌平台、定价及付款方式,旨在面向市场征集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生态伙伴工厂行|天合光能与江苏风光新能源共话光储新未来来源:天合光能分布式 发布时间:2026-08-03 10:25:45

江苏风光新能源总经理周嫦娥到访天合光能常州总部,双方围绕光储一体化、市场协同及海外布局深入交流。重点探讨至尊3代组件、蓝海2储能系统及光储+AI方案,认可技术实力与合作潜力,达成共建常态化机制、共拓国内外市场的共识。

多家央企挂牌转让光伏相关企业股权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31 05:51:44

近期,多家中央企业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集中挂牌转让旗下光伏相关企业股权,释放出优化新能源资产结构的信号。7月21日,南方电网挂牌转让三家全资新能源公司100%股权,包括南电(澄迈)新能源、师宗尚孚義和太阳能投资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黔西南州)公司,转让底价合计超2.34亿元;7月27日,航天机电挂牌转让连云港神舟新能源81.76%股权,底价约2.31亿元。四家企业均从事光伏电池片与组件制造、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或光伏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成立时间从2010年至2024年不等,截至2026年4—5月,账面所有者权益合计约4.24亿元。所有股权转让均采用公开竞价方式,最终成交价以市场竞拍结果为准。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00:30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国晟科技于江苏成立能源科技新公司来源:企查查APP 发布时间:2026-07-20 09:07:39

文章介绍了徐储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成立情况。该公司于近期在江苏注册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涵盖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与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系统研发、储能技术、以及人工智能在能源领域的应用开发与平台服务等。股权结构显示,公司由江苏华辰与国晟科技等主体共同出资持股。该新公司的设立,标志着国晟科技在新能源及人工智能融合领域进一步拓展业务布局,旨在推动清洁能源技术与智能化解决方案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198字)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光伏0.335元/度!江苏7月电力集中竞价出炉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01 09:30:33

江苏公布2026年7月电力集中竞价交易结果:本次交易共有233家发电企业(含发电类虚拟电厂)、265家售电公司(含负荷类虚拟电厂)、16家一类用户及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参与申报,总申报电量达274.018亿千瓦时。最终221家发电企业、205家售电公司、11家一类用户及电网代理购电用户达成成交,总成交电量78.84亿千瓦时,加权均价为361.98元/兆瓦时(即0.36198元/度)。分电源类型看,光伏以0.33526元/度的加权均价成为报价最低的电源,显著低于火电(0.36247元/度)、风电(0.36314元/度)和核电(0.35156元/度);虚拟电厂亦参与交易,发电类与负荷类分别成交少量电量。购电侧中,电网代理购电占比最高,达25.898亿千瓦时。

南方电网:转让贵州新能源公司100%股权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7-01 09:26:15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全资子公司——贵州盘州市晟佑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该事项已于6月30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披露。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注册资本2.4亿元,主营太阳能发电及能源项目投资。其核心资产为位于贵州省盘州市保田镇鹅毛寨村的2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分三期建设,分别于2017年、2018年6月和2019年12月陆续并网,最终实现全容量投产。作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企业,贵州盘州市晟佑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无其他公开披露的经营实体或项目。此次股权转让系南方电网旗下新能源资产的市场化处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