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项目竞争优选公告

来源:达拉特发改委发布时间:2019-07-16 10:29:47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6号)和《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88号)、《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有关事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168号)、《关于公布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名单的通知》等文件,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进行竞争优选。本次优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合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优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发布。

一、 基本情况

1 优选方: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 优选服务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3 优选项目编号:DLTJD-JL19-01~DLTJD-JL19-05

4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昭君镇

5 项目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加速已批量制造且在市场上处于技术领先水平的光伏产品市场应用推广,促进整体产业水平提升和发电成本下降,改善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结构,提高达拉特旗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在达拉特旗建设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

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建设容量为500兆瓦,场址位于达拉特旗昭君镇境内、库布其沙漠腹地,与已建成的500兆瓦项目地块集中连片。共划分5个单体项目,每个项目装机容量为100兆瓦。基地各项目场址信息见下表:

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各项目基本情况


6 优选内容:本次对基地内5个单体项目分别进行公开竞争优选。

二、 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 集团公司或获得集团授权的子公司方可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单个项目的申报。子公司申报的,子公司绝对控股方应为集团公司);采用合资公司或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参与方总数不超过2家,并明确双方权益比例,同时需有绝对控股方,联合体入选后按申报权益比例注册合资公司,合资比例不得调整;

2 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高价转卖(0.3元/W以上)光伏前期项目行为。

3 申报企业总资产5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10亿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按双方权益比例考核),统计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4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持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容量不低于400MW(按申报单位考核权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资业绩的,以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为准)。

5 申报企业必须保证所申报电价不高于本基地本期建设各项目按容量计算加权平均电价(0.35元/kWh),对于不能实现全部装机容量按期并网、需延期投产发电的,该项目全部装机容量的上网电价按每季度在中标电价的基础上降低10%执行,且不高于当时光伏发电补贴电价。

6 申报企业必须承诺选用达到领跑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企业采用的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应分别达到17%和17.8%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原则上参照晶硅电池组件效率提高幅度相应提高,各类光伏电池组件的衰减率指标要求保持不变。

7 为保障企业竞争优选的公平性,对于同一项目、同一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只能服务一个企业竞争主体。

8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9 申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阶段支付申报阶段的保证金500万元,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0万元)和质量保证金1000万元。

10 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国家对应用领跑基地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11 申报企业应承诺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

12 申报企业承诺在达拉特旗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建设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领跑者”计划的光伏电站。

13 申报企业应承诺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建设基地项目。

14 申报企业应支持基地的综合发展理念。按照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基地建设要求,推进光伏与沙漠生态治理、农林、旅游一体化发展。光伏企业可自主投资或合作投资开展沙漠生态治理、农林、旅游的综合开发利用建设,或经协商一致后,同意第三方独立投资建设运营基地生态农林和旅游项目。

三、 时间及地点安排

1 企业报名和申领优选文件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领取材料仅工作时段,非工作时段可通过邮件联系)。

2 企业报名和申领优选文件地点:北京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503办公室。

3 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8月17日上午。

4 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具体信息:将于2019年8月15日下午5:00前告知所有资料申领人资料递交具体信息(通过申领优选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并通过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进行公告。

四、 注意事项

1 竞争优选文件申领要求:申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资料申领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申报企业对公账户,加盖公章并在转账附言中标出申领项目编号,申领费用为人民币500元/项目,一经申领概不退还,普通增值税发票于企业资料递交日现场领取)。

2 优选服务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开户行:工商银行六铺炕支行

账 号:0200022309014417803

五、 其它

竞争优选代理单位联系人:肖钦。

联系电话:010-51973219。

联系邮箱:PV_base_Creei_DLT@126.com。


备注:1、本表提交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可编辑电子表。

2、如购买基地内多个项目优选文件,在对应项目下分别填写数字“1”。

3、如需开具发票(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填写开票信息。递交申报资料时现场领取发票。

责任编辑:zhoutianwei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荆州邮政快递业第3个兆瓦级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运行来源: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23 09:57:43

荆州邮件处理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7月正式并网运行,装机容量1.6兆瓦,是该市邮政快递业第三个兆瓦级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沙市区锣场镇,作为省际邮件枢纽和江汉平原电商物流集运中心的重点工程,于4月30日开工,投运后全市日均邮件快件处理能力达960万件,年处理量35亿件,时效最快缩短6小时。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约160万千瓦时,日均发电近4500度,可满足约500户家庭全年用电,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30万元。荆州市邮政管理局将持续推广此类绿色能源应用,推动行业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199字)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江苏123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0 09:47:46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拟在陈家港镇原响水化工园区内建设一座123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4.07亿元,占地2204亩,工期12个月。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3MW,直流侧达152.23MWp,采用21.1万余块720Wp光伏组件。用地来源于园区化工企业清退地块,涉及响水台舍化工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原址,这些地块于2022年初完成拆除后长期闲置。该园区曾为农田,2003年后逐步发展为化工集聚区,2019年“3·21”爆炸事故后,盐城市委决定全面关闭园区,累计腾退64家化工企业、约6590亩工业用地。本项目由国有控股的盐城市黄海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际控制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与响水县财政局。

苏美达能源墩头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0:59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3:37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26-09-11 10:37:33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开工,是企业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项目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规划建设150kW光伏电站、50kWh储能系统及20台智能充电桩,优先满足厂区用电与职工通勤充电需求,富余绿电经储能调峰后提升就地消纳能力。项目由三沃机电党总支统筹实施,创新推行“党建+绿色能源”融合机制,将党组织建在一线,组织党员骨干全程参与前期筹备、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环节,强化组织共建与协同攻坚。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先行样板,该项目旨在打通技术路径、优化运营模式、锤炼专业队伍,为“十五五”时期规模化布局新能源产业夯实基础,同时切实解决职工充电难、续航焦虑等民生关切,实现企业发展、能源转型与职工福祉的有机统一。(198字)

云南墨江龙坝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来源:水电十四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14:23:01

云南墨江龙坝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并网发电,由水电十四局承建,位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龙坝镇打东村茶园山坡地带。项目额定容量98.88兆瓦,占地146.4公顷,建成35个光伏方阵、17.8千米35千伏集电线路,安装逆变器309台、箱变35台,并接入新建的220千伏龙坝光伏电站35千伏侧。项目因地制宜采用“茶光互补”模式,在山坡茶园上方布设光伏设施,实现清洁能源生产与茶叶种植协同发展。建设中克服雨季施工、山地作业等困难,统筹安全、质量与进度,顺利完成土建、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投运后将稳定输出清洁电力,支撑普洱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云南省“双碳”目标实现。(199字)

华能陕西50MW光伏发电项目公示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9 09:31:10

华能陕西丹凤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南沟村,由华能陕西(丹凤)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1.59亿元,占地679.32亩,计划工期6个月。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4.9952MWp,交流侧额定输出容量为50MW,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集电线路及场内道路等设施。光伏组件采用N型650Wp单晶双玻双面产品,共计84,608块。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陕西(丹凤)发电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环评文件已由丹凤县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审批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