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4月9日发布的2019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首季预亏300万元-500万元。
关于业绩变动: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出现亏损,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有所减少,主要是公司对各项费用加强控制;另一方面,公司银行贷款全部归还,利息支出减少。
2、2019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130万元。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6/30/309847.html
天龙光电4月9日发布的2019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首季预亏300万元-500万元。
关于业绩变动: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出现亏损,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有所减少,主要是公司对各项费用加强控制;另一方面,公司银行贷款全部归还,利息支出减少。
2、2019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130万元。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中来股份于2025年完成董事会及高管层换届,新一届管理层正式就位:张承宇当选董事长并作为执行董事主持公司事务,王宏亮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费惠士、程旭东、邹驰骋任副总经理(费惠士兼任财务负责人),李娜出任董事会秘书。此次调整的核心事件是创始人林建伟因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继续在公司任职。作为公司缔造者,林建伟于2008年创立中来股份,2014年带领其登陆A股,成为全球首家光伏背板上市公司。其离任标志着公司创始代退出,治理结构进入代际传承新阶段。同时,原董事何文军、独立董事张天舒及原副总经理邱国辉(留任非高管岗位)亦完成职务调整。
近日,由ClimateGroup主办的亚洲气候行动峰会在新加坡举行。活动当天,ClimateGroup正式发布《RE100中国实施指南》,晶科能源凭借在可再生能源电力采购方面的领先实践,作为光伏企业代表案例入选该指南。晶科能源表示,电网消纳能力与市场机制仍是制约亚洲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关键因素。晶科能源始终将气候承诺转化为切实行动。
因绵阳天宜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中的支付义务,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已裁定拍卖绵阳天宜名下两处厂房,涉诉金额为5337.09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但绵阳天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义务,新华建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绵阳天宜单独所有的两处厂房。*ST天宜表示,本次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近日,博威合金发布公告称,为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符合美国法律要求,确保公司资产价值不受政策影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其全资子公司计划将美国太阳能业务的电池资产出售给INOXSOLARAMERICAS,LLC。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拟出售的电池资产对应的是尚在建设中的产能,项目总投资预算为3.7亿美元,交易将在项目建成后正式完成交割。截至目前,买方已支付2350万美元作为电池资产的首期定金。
5月12日,2026年《财富》中国ESG影响力榜正式揭晓。通威凭借可持续治理、气候变化应对、供应链建设及员工发展等领域的持续深耕,连续四年上榜该权威榜单。作为中国市场极具公信力的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财富》中国ESG影响力榜单自2022年创立以来,见证了ESG理念对中国产业生态、资本市场及商业文明的重塑力量。
2023年2月25日16时许,位于**区**镇**村的杭州富阳******有限公司场内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时,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导致部分产品、原材料、厂房及机器设备和已安装的光伏板等损坏,过火面积约2512㎡。经调查认定:杭州富阳******有限公司“2·25”火灾事故是一起因无证电焊作业引燃厂房泡沫夹心板及相关成品引发火灾,导致财产损失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深交所官网披露,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通过,拟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在光伏领域,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上海银浆、帝科股份、华晟新能源等知名光伏行业企业。从IPO进程来看,公司创业板上市申请于2025年6月24日正式获受理,随后在同年7月6日进入问询环节。
日前,湖南能源集团发布公告称,根据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拟利用博锐重工屋面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湖南博锐重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496k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1,990kW,静态总投资约694.22万元。
近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宣告无锡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其破产程序。据管理人核查,截至2024年12月20日,泰达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仅为728.91元,已查明到期债务高达460501834.18元,已发生破产费用20516元。公司现有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且无明显清偿能力。法院审理认为,泰达公司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且债权人、债务人及出资人均未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亦未提交和解申请。
自2026年4月23日起,公司人员与公估公司人员已对受灾区域各类设备残骸开展清点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最终损失金额及可理赔金额暂未确定,公司已将本次事故中可能受损的全部资产账面价值合计7,252.14万元,暂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公告显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起,合计金额17,262,880.00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9.32%。合同签订后,海目星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上述设备的生产制造与交付。截至2026年1月31日,滁州亿晶累计向海目星支付货款共计18,299,360元,剩余货款17,262,880元尚未支付同时,设备质保期已于2025年11月26日届满,全部付款条件已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