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4月9日发布的2019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首季预亏300万元-500万元。
关于业绩变动: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出现亏损,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有所减少,主要是公司对各项费用加强控制;另一方面,公司银行贷款全部归还,利息支出减少。
2、2019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130万元。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6/30/309847.html
天龙光电4月9日发布的2019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首季预亏300万元-500万元。
关于业绩变动: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出现亏损,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有所减少,主要是公司对各项费用加强控制;另一方面,公司银行贷款全部归还,利息支出减少。
2、2019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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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下属子公司滁州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苏州普伊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以5927万元(含税)采购27台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该采购系为推进滁州基地产能升级改造,将部分现有TOPCon电池产线转为采用公司自研ABC技术的新型产线,旨在提升电池转换效率、优化产品性能并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强调,本次交易属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业务独立性;双方在专利与知识产权方面相互尊重,有助于巩固爱旭在光伏前沿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和核心竞争能力。
2023年8月25日,自然人郭冬华、胡世年以江西鬲羽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张皓然,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截至申请时,该公司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累计被执行金额达37.34万元;同时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其涉及的全部案件总标的额为40.49万元。上述情况反映出该公司自成立不足一年即陷入严重债务危机与经营困境,资不抵债状态已较为明确,成为破产清算申请的直接动因。
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的光伏企业,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于2025年7月25日被荣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当日裁定受理。同年10月27日召开首次债权人会议,11月27日正式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核查,该公司无可供分配财产,遂于2026年7月17日向法院申请终结清算程序。8月18日,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裁定终结其破产清算程序。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镇江市解放路17号308室,经营范围涵盖光伏研发、工程安装及设备销售等,破产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银星能源拟投资3735万元,在关联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厂区建设容量不低于12.9487M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签订为期25年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项目由银星能源负责设计、投资、建设及运维,资本金占4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6.5%。关联方承担全部电量消纳义务,按0.42037元/千瓦时(含税)的基准电价,依据实际供电量按月支付节能效益分享款;绿证、CCER等绿色权益归属银星能源。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强调,交易定价公允、结算合理,有利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效益,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但协议尚未正式签署,部分条款可能随项目成本及环境变化调整。(199字)
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5年7月25日被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同年11月27日正式宣告破产。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光伏项目研发、工程施工及设备销售等,但后期经营异常,企业状态已为吊销。经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核查确认公司暂无可供分配的财产。2026年7月17日,管理人据此申请终结清算程序;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于8月18日裁定终结其破产清算程序,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山东熙源太阳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且未规范显示相应标志、标记和标牌,被常熟海事局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18日生效,企业须按时缴纳罚款。依据海事监管要求,此次违法事实已记入其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将影响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的办理与合规审查。通报强调了危险货物运输中包装及标识的法定责任,凸显海事部门对危货安全管理的执法力度与信用监管机制的协同应用。
东方日升入选“光伏企业气候行动TOP10”,凭借系统化气候治理、生产端深度减碳、绿色供应链协同及低碳产品研发落地获权威认可。其设定2030年运营碳排降50%、2050年全价值链净零目标,并以N型技术降碳赋能产业链绿色升级。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出台《东北区域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范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方案明确,仅允许同一集团、同一省份内的新能源企业开展集中报价,严禁跨集团、跨省“抱团”报价,严防垄断协议及价格协同行为。集中报价主体的总装机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省单个最大燃煤电厂装机容量。对装机规模超限的发电集团,允许组建多个独立报价群组,但各群组须在场所、人员、决策、财务等方面严格隔离,禁止集团层面协调或统一指令报价。所有场站仍以注册主体独立申报、出清和结算,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与反垄断合规。(198字)
本文围绕全球光伏企业综合实力评估展开,聚焦N型技术竞争背景下行业梯队格局与核心竞争力差异。文章以晶科能源为典型样本,从三大维度系统分析:一是全球市场规模,指出其2025年组件出货86.8GW、累计出货超400GW,连续七年居全球首位,并依托全球化3.0战略实现多区域本地化生产与服务;二是技术路线选择,对比TOPCon与BC路径,强调TOPCon在双面率、低辐照发电性能及早晚高峰时段发电增益等方面的实证优势,而晶科飞虎系列在量产效率(最高25.91%)、功率(突破700W)等指标上持续领先;三是产品落地能力,突出其从通用组件向沙戈荒、老旧屋顶、算力中心等细分场景定制化方案的转型深度。综合来看,晶科能源在规模、技术与应用三方面形成协同优势,位居全球光伏企业综合实力第一梯队。(199字)
本文介绍了上海叶烁数字信息技术公司与光伏企业爱旭股份联合攻关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量产难题的成果。针对大绒面晶硅底电池上钙钛矿薄膜均匀成膜难的核心瓶颈,双方构建了“设备–材料–工艺”三位一体协同优化体系:设备端通过高耐腐墨路系统与智能化波形调控,实现皮升级墨滴体积变异系数<3%;材料端建立溶剂挥发动力学模型,精准匹配喷头流变窗口(Z≈2–6),抑制咖啡环效应;工艺端创新引入毫秒级预结晶技术,消除湿膜梯度,提升结晶均一性。该方案已实现实验室1 cm²器件约30%转换效率,并在210×105 mm²大面积薄膜中达成PL映射相对标准差低至2.4%,验证了喷墨打印技术迈向GW级量产的可行性与可靠性。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