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获悉,我市“十三五”1.6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通过州级验收。
该项目位于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距离市区约25公里,总用地规模2.5596公顷(合38.43亩)。总装机容量为1.6MW,共4338块370Wp单晶硅组件,建设10kV开关室、值班室各一座。组件阵列采用竖向双排板的布置方式,全站共计31台50kW组串逆变器。新建上网线路采用架空线路的方式,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西供电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该工程于2018年10月7日动工建设,12月8日并网发电。项目集中建设的16个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总投资1096万元,均为省级专项资金。全市2018年1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由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格尔木扶贫项目开发有限公司牵头建设,产权归16个贫困村所有。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收益分配以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截至今年6月11日,项目发电89万千瓦时,产生扶贫效益57.85万元。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形成的各村村集体经济,其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以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以及公益性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将依据《格尔木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统筹收益兑现,加强过程管制,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对象实施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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