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消纳章难盖!江苏分布式光伏申报企业急成“热锅上的蚂蚁”

来源:光伏們发布时间:2019-06-26 08:43:45

距离6月26日18:00江苏省发改委要求的2019年光伏竞价申报截止时间仅剩1天时间,大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投资商在江苏备受“煎熬”:在建项目无人受理,消纳意见函、土地落实证明等一系列问题几乎拧成了“死结”。截止日期将近,申报企业已经急成“热锅上的蚂蚁”。

根据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9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9〕558号),参与江苏省2019年省级竞争配置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这些文件中,备受“诟病”资料的主要集中在1、2、3条,其中第3条在江苏省电力公司在6月21日下发内部通知要求各地市公司配合开具证明之后已基本解决。但在消纳承诺函以及土地落实文件两项文件的过程中,电网公司不给开、各地市要求不一、已并网、未开工/在建项目“待遇”不同仍让投资企业倍感棘手。

消纳承诺函:电网不给开,发改拒绝收

从目前光伏們得到的反馈消息看,消纳承诺函是最受争议的一份支撑材料。某投资商A有一个位于南京市的在建工商业分布式项目,6月24日前往江苏省电力公司咨询该文件的相关事宜,“先找了电网营销部,对方表示他们只负责开具6月18日之前并网项目的发电时间确认函;然后又去找发策部,回复说没有接到相关文件通知”,A无奈道,“一方面省电力公司根本没有对在建/未开工的分布式项目开口子,没有部门受理;但另一方面,市级发改部门要求必须有省电力公司开具的消纳承诺函以及土地落实文件才能接收项目资料”。

6月21日,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发内部通知,要求各地市公司营销部门配合出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时间确认函,该通知明确“确认函出具项目范围为: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6月18日(含)期间并网,且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明确此类项目无需出具“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和消纳承诺函”。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通知只是针对2019年1月1日-6月18日并网且自发自用的分布式项目的并网时间确认函的工作开展,没有针对在建/未开工项目进行要求。但是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只要承诺2019年内并网的项目都可以参与竞价申报。

6月25日下午有消息称,江苏盐城某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接到当地供电局营销部电话通知,对方表示其光伏项目的“送出工程建设消纳承诺函”和“全容量并网发电时间确认函”已盖到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的公章,请项目业主尽快前来领取。但目前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仅仅对已并网的分布式工商业光伏项目给与盖章,对在建/未开工项目依然不予受理。

此外,在江苏省电力公司的上述文件中,虽然已经明确“此类项目无需出具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和消纳承诺函”,但有投资企业反馈,在实际执行中,不少地市级发改部门以“必须要有省电网盖章的消纳承诺函,否则不予接收”为由拒绝接收投资企业的项目资料。

“6月21日苏州相关部门通知说,工商业分布式可以不需要消纳承诺函,但是6月24日又被通知规则被推翻。据说是苏州市发改委请示省里,省里要求严格根据文件精神执行,现在太仓表示无消纳承诺函不予接收项目资料”,某投资商告诉光伏們,“常州这边同意上报材料,具体没有消纳函是否可以申报需上级单位审核,目前只能先将资料报上去,常州电网已明确表示根据上级文件分布式无需办理消纳承诺函,不予协调出具,但电网文件的规定,常州市发改并不认可”。

省电力公司与发改部门的要求错位,导致项目推进卡壳,成为江苏省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实际上,在国家能源局的文件通知中曾明确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与当地省级电网企业充分沟通,对所在省级区域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接网和消纳条件进行测算论证,有序组织项目建设”。

土地落实文件:因地方而异

根据江苏省发改委文件“前期工作开展确认和土地落实承诺函,由县(市、区)级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投资企业B表示,项目备案是发改委审核的,现在让找政府去盖,政府对之前项目一无所知,难度可想而知。

从光伏們了解到的情况看,一般镇级政府的章相对好盖一些。但大部分工商业分布式项目位于市里或者开发区。投资商C位于南通启东的一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开具土地落实文件时,相关部门明确表示“不给盖章”。

C企业告诉光伏們,土地落实文件各地区差别非常大,有比较开明的地方发改局同意具备条件可以协调统一盖政府公章,但有的地方就明确让企业自己想办法盖政府的章。

同为分布式大省,省浙江省对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提出了不同的支持材料清单,其中集中式电站需提供消纳意见以及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出具的用地支持性文件,而工商业分布式需要提供场地产权权属证明与租赁证明文件等,并且工商业分布式的接入接网消纳意见由设区市电网企业统一出具,不需要逐个项目单独出具。

尽管按照国家政策,各省自行制定竞争配置规则,这无可厚非。有业内人士也表示,对江苏严格把关的条件表示理解,“担心如果把关不严格,会有大量条件没那么完善的项目报上来,并且省能源局审核起来难度也增大”.但是仍希望江苏能源主管部门可以考虑到制度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正如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日前发文所称“2019年光伏竞价的推进,需要中央、地方、电网、光伏投资企业的共同努力。”光伏們在此呼吁江苏省主管部门能尽快调整上报条件,让更多具备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参与到全国竞价中。

不过,据光伏荟报道,有江苏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表示,如果在26号还没有盖好土地落实文件的章,可以先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自助把项目录入系统,后面等盖章资料齐全后再补充,“即使程序上可能有点问题,但总比错过申报时间项目被漏掉要好一些”。该办法是否可行还有待验证,但也是当前窘况下一个可以尝试的办法。

责任编辑:yangra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江苏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实施方案(试行)发布来源:江苏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10-27 15:41:58

《江苏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实施方案(试行)》由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制定并印发,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精神,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方案立足江苏电力市场实际运行情况,聚焦保障新能源全面、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明确报价规则与管理要求,支撑江苏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并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及省内相关发电(集团)企业,实施中遇重大问题需及时上报。

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拓展新能源开发消纳空间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15:23:12

本文围绕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系统阐释了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政策内涵、实践路径与实施要求。文章指出,《意见》立足协同推进新能源消纳与煤电节能降碳双重目标,提出近区协同送出、清洁供热、海上风电接入、自备机组打捆利用、厂内绿色用能等五类融合场景,并明确改造力度、接网方式、计量规则、涉网性能等七方面技术要求。强调融合须以不削弱煤电调节能力为前提,新能源开发规模需与煤电改造提升的调节能力相匹配,避免弃风弃光。同时,依托存量煤电设施(如送出线路、供热系统、厂区空间)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提升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文章还就资源普查、规划布局、技术创新、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落地建议,旨在推动煤电由主力电源向支撑调节型电源转型,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198字)

江苏一光伏企业破产申请获法院受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19 06:24:09

江苏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丧失清偿能力,经预重整失败后被正式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资本1.0651亿元,注册地为建湖县经济开发区。法院曾于2026年2月启动为期六个月的预重整程序,但临时管理人未能促成债权人、出资人及战略投资人达成重整方案,亦未引入重整资金,最终于2026年8月终止预重整。此后,债权人苏州优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顾克旭以其债权未获清偿、企业已停业且多起执行案件无法履行等为由,向建湖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查明瑞晶公司确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遂依法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

江苏盐城:2026年第四季度1.6GW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并网容量公示来源:江苏省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9:07:11

本文是江苏盐城供电公司发布的关于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并网容量的官方公告。依据国家能源局及江苏省相关部门最新出台的分布式光伏管理政策文件,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及江苏省配套实施意见和接网消纳通知,盐城市梳理并公示了全市该时段内可供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剩余容量,总计1.6吉瓦(GW)。公告旨在落实国家与省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保障公平接网和高效消纳的工作要求,为拟建项目提供明确的容量指引。文中同时公布了供电服务咨询电话,便于市场主体获取进一步信息。附件中应包含具体区域或电压等级下的容量分布详情。

3.24GW!江苏南京公布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来源:国网南京供电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08 13:40:47

2024年9月30日,国网南京供电公司发布《关于公布南京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的通知(第四季度)》,正式公布南京市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的电网接入能力。数据显示,该时段全市可开放总容量达3.24吉瓦(GW),其中已备案但尚未并网的项目规模为164.68兆瓦(MW)。通知还对南京全市11个行政区开展了分布式光伏接入能力评估,所有区均被评定为“绿色”等级,表明区域电网具备良好承载条件,暂无接入受限情况。该信息旨在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科学布局、有序开发,提升并网效率与电网安全水平。

广东:鼓励水泥企业一体化推进分布式光伏等开发运行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9 05:15:44

广东省印发《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聚焦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方案明确提出,要有序提升水泥行业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统筹建设与运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及多元储能系统,并推广余热余压的发电与供热高效利用模式。同时,针对传统行业新产品、新工艺标准更新滞后,以及光伏设备制造、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标准缺失等问题,方案要求加快编制和发布覆盖化工、光伏制造、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的节能降碳相关标准规范,以强化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系统推进全省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198字)

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启动2026第三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1 09:15:24

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分布式光伏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区域电网消纳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季度可开发总装机容量为9939.27千瓦,项目须建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接入电压等级不高于10千伏,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运行模式可选“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后者要求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80%。申报主体须为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信用良好的企业,须提交规范完整的申报方案及汇总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

破产申请撤回!江苏一光伏企业危机暂缓来源:摩尔光伏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7:26

本文报道了江苏泗洪聚能光伏有限公司破产危机暂缓的法律进展。2024年6月5日,自然人邓庆军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案号:(2024)苏1324破申40号)。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光伏设备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及电力工程相关服务。9月10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裁定书:申请人邓某在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前,主动请求撤回申请。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认定其撤回行为属依法行使民事与诉讼权利,未违反法律规定,遂裁定准许撤回。此举意味着该光伏企业的破产程序尚未启动,经营危机暂获缓解。

江苏一光伏企业破产清算申请被撤回来源:摩尔光伏 发布时间:2026-09-16 09:08:49

本文报道了泗洪聚能光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中止事件。2024年6月5日,邓庆军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案号:(2026)苏1324破申40号)。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光伏设备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服务等业务。9月10日,申请人邓某在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前,主动请求撤回申请。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认定撤回申请系当事人对自身民事及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裁定予以准许。该裁定意味着针对该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尚未启动即告终止。

江苏能监办: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来源:江苏能监办 发布时间:2026-09-14 09:04:12

江苏能源监管办于9月9日与省电力公司就新能源消纳问题召开专题会商,旨在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推动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会议肯定了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成效,并围绕政策落实、电网安全、消纳提升和协同联动四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国家能源政策学习宣贯,结合江苏实际做好前瞻性谋划;二是守牢电网安全底线,强化秋检管理与隐患治理;三是优化调度运行与系统调节能力,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四是深化政企、网厂协同,主动服务地方政府和发电企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下一步,监管办将持续跟踪秋检运行、强化新能源消纳及市场秩序监管,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98字)

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等设施!江苏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发布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9-04 08:53:59

《江苏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和煤电等八大重点行业,提出系统性节能降碳路径。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工业行业能效达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提升20个百分点,煤电标杆机组比例提升15个百分点,全面清零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针对煤电行业,将稳妥关停30万千瓦级及以下机组,对大容量机组实施“一机一策”节能改造,涵盖汽轮机提效、锅炉低氮燃烧、余热梯级利用及智慧集控,并推进灵活性改造与生物质耦合发电,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储热等设施。同时强化资金支持、节能量交易、标准引领、转型金融及审批服务等保障机制,通过摸排诊断、“一企一策”制定方案、项目动态储备与全过程管理,推动存量挖潜与增量管控协同发力。(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