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2026年以来中国光伏行业投资热度显著退潮的深层原因。受土地成本、发电量(限电)和上网电价三重不确定性叠加影响,光伏电站这一长周期(20–30年)投资项目的收益预期大幅下滑、风险显著上升,导致企业开发意愿骤降:1–5月新增装机同比下滑70%,多地出现指标弃建、EPC招标终止等现象。在此背景下,尽管行业已开展一年半“反内卷”整治,组件中标价仍跌破0.7元/W,甚至一线厂商报价低于全成本线,凸显产能过剩与恶性竞争加剧。市场收缩进一步挤压企业生存空间,使“反内卷”难以真正落地,行业正面临从高增长向低收益、高风险阶段的结构性转型。(199字)
本文探讨在“双碳”目标下,如何通过地面集中式光伏综合开发盘活荒山荒坡、滩涂盐碱地等低效闲置土地。文章指出,此类地块虽光照资源丰富、成本较低,但面临地形复杂、生态脆弱、单一发电收益有限等现实难题。为此,行业已形成山地光伏、渔光互补、盐光互补、土壤修复光伏等多种成熟模式,实现“一地多用”。阳光新能源依托自主研发的「魔方」技术平台(含高效发电、数智寻优、场景融合三大技术),提供全场景解决方案,并以广东仁化“污染修复+光伏”、湖北洪湖“渔光互补+储能”等落地案例,验证了光伏与生态治理、农业渔业协同发展的可行性与经济性,展现了闲置土地向绿色资产转化的实践路径。(199字)
日前,荔波县政府印发荔波县新能源项目土地流转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按照分类补偿指导标准。原文如下:荔府办〔2026〕4号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波县新能源项目土地流转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荔波县新能源项目土地流转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在随机选取的102户企业中,光伏发电企业的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补缴金额引人注目——2户光伏发电企业补缴耕地占用税高达1.26亿元,1户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2178万元,两者合计占所有补缴税费金额的64%。针对疑点问题,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开展电话核查和实地核查。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光伏方阵用地协议租赁使用权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租赁1宗国有光伏方阵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单价647元/亩/年,总租赁价格821140元。
混乱的土地两税征收在云南的调研中,有光伏投资企业表示,其存量电站拟按照光伏电站场区面积进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具体征收额度未透露,但对电站收益影响巨大。存量光伏电站土地、限电的共振本就使得项目收益急转之下,再叠加不断下降的电价,光伏电站亏损的波及范围正越来越大。
近日,*ST聆达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就以物抵债事宜签署《债务清偿协议》,本次抵债范围为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土地及在建工程,抵债金额为116,194,495.85元,抵债资产价值依据为担保财产的评估市场价值。
近日,全球领先的异质结太阳能组件制造商——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日本经销分部正式成立。此次日本经销分部的落地,标志着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本地化服务,携手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垂直光伏解决方案在日本市场的创新应用,助力日本实现可再生能源转型目标。华晟日本经销分部的成立,是“技术出海、本土服务”战略的关键一步。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关于废止内财税〔2017〕2010号文件的通知》,于2025年12月31日废止。
10月23日,云南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开红河州能源局对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答复。 答复文件针对景伟委员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土地租赁、促进光伏项目高质量开发的建议》(第139号)提案。红河州能源局表示,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均已出台光伏项目土地租金指导标准文件。同时,在《红河州加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全周期管理若干措施》中已规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在省级年度新能源建设方案下达后1个月内制定出台新能源用地租赁指导价,光伏项目用地租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同区域土地流转市场价15%,为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