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光伏项目用地租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同区域土地流转市场价15%

来源:红河州能源局发布时间:2025-10-27 16:12:49

10月23日,云南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开红河州能源局对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答复。 答复文件针对景伟委员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土地租赁、促进光伏项目高质量开发的建议》(第139号)提案。红河州能源局表示,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均已出台光伏项目土地租金指导标准文件。同时,在《红河州加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全周期管理若干措施》中已规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在省级年度新能源建设方案下达后1个月内制定出台新能源用地租赁指导价,光伏项目用地租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同区域土地流转市场价15%,为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和可操作性。

原文如下:

红河州能源局对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答复

景伟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土地租赁、促进光伏项目高质量开发的建议》(第13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新能源开发建设秩序,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高效实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4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加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全周期管理若干措施》,对光伏项目土地租赁租金指导标准及土地租赁行政审批等作了明确要求。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光伏项目土地租赁租金指导标准的建议答复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均已出台光伏项目土地租金指导标准文件。同时,在《红河州加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全周期管理若干措施》中已规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在省级年度新能源建设方案下达后1个月内制定出台新能源用地租赁指导价,光伏项目用地租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同区域土地流转市场价15%,为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和可操作性。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项目土地租赁行政审批和风险防范的建议答复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市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坚决打击利用光伏用地牟利的投机倒把行为,在《红河州加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全周期管理若干措施》中已作出明确规定。

(一)妥善处理流转纠纷。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对列入省级年度新能源建设方案项目清单存在第三方土地租赁流转影响开工建设问题的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妥善处置存在问题,组织项目业主与土地所有者签订正式土地租赁合同,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按州级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时限投产并网。并应切实保护土地租赁涉及集体、群众利益,督促项目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土地租赁款直接兑付土地所有者。

(二)统一土地流转管理。压实县市人民政府的光伏发电项目土地流转责任,项目用地流转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统筹实施,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土地统一流转后移交开发企业。严禁企业私自与村民协商租赁条件。

(三)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全程协助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难题。

(四)州能源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土地租赁行政审批的监管力度,对存在异常流转情况的地块进行重点核查,严厉打击投机倒把行为,切实维护土地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地群众利益和光伏企业合理开发成本,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州能源局将持续关注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动我州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对我州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周末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云南省文山州120MW光伏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广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1 10:16:20

云南省文山州近日公示那朵(5万千瓦)和新安村(7万千瓦)两个光伏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均由广西民海能源有限公司中标。两项目分别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和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建设方案。公告明确严格管控开发权:中选企业不得转包、分包或非法转让项目,违者将被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源;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备案、开工及并网等关键节点——自业主确定起10个工作日内签约,签约后1个月内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剔除,最长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因不可抗力需延期的,须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延期不超过3个月。项目还要求采用高效光伏组件(转换效率≥24%)、落实资源退出机制,并设定经营期限上限,期满后由县级政府收回开发权并重新配置。

云南怒江州100MW光伏项目竞配启动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9-21 09:10:32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正式启动胜利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工作,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即100MW)。根据公告,项目建设周期明确:计划于2027年3月开工,同年11月实现首批机组并网发电,并于2028年3月完成全容量并网。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投资主体,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报,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严格限定为不超过两家企业。此次竞配是怒江州推动清洁能源发展、落实可再生能源规划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优选具备技术能力、资金实力和建设经验的开发主体,保障项目高质量、高效率落地实施。

竞配企业不足3家,云南又一光伏项目终止来源:光伏全球 发布时间:2026-09-20 09:13:3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于9月15日发布公告,宣布终止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中的苏子塘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总投资约3.33亿元,拟建于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苏子塘片区,采用农光互补模式。终止原因为递交响应文件的竞配企业少于3家,未满足最低竞争门槛。公告明确后续竞配将由代理公司另行组织。该案例并非孤例:今年以来,云南省多地光伏项目频现流标,部分项目经历二次甚至三次招标;此前昭通市大关县360MW光伏项目亦因类似原因放弃原指标,后经重新优选确定中标方。整体反映出当前云南光伏指标竞配中企业参与度不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现实情况。

云南临沧市150MW 光伏项目竞配结果公示来源: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43:42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150MW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9月14日完成竞争性磋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2亿元,建设规模为15万千瓦,投资经营期限为25年,选址位于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磋商活动由云南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进行。成交结果于2026年9月15日至17日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成交方需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未中选供应商可按规定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99字)

云南楚雄100MW光伏项目竞配结果作废来源: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2:04

云南省楚雄州发改委于9月16日发布公告,宣布己衣中村100MW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作废。该项目原属楚雄州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配置计划,共涉及29个标段、35个项目,其评审结果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示,公示期至5月6日结束。8月3日,原第一开发候选企业——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行文申请退出该标段投资开发。经研究,楚雄州发改委决定取消其候选资格,并作废该项目已有的配置评审结果,后续将重新组织市场化竞争性配置,相关安排将另行公告。

云南120MW光伏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5 15:06:19

云南省双江自治县正式启动忙波120MW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由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依据国家能源法及云南省相关政策开展优选投资建设主体。公告明确项目须在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12个月内全容量并网,开发经营权期限为25年,期满无偿收回;配套10%装机规模、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调节资源(可自建或购买共享储能)。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财务状况与信用记录,严禁倒卖指标、违法转包、拖欠款项等行为,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21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为9月29日,评审需至少三家有效报名方能开展。(199字)

云南红河州启动7个光伏项目业主优选(二次)来源:红河州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11:50:59

云南红河州正式启动7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二次)工作,项目均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建设清单。这7个项目分别位于蒙自、弥勒、建水、元阳四县市,总装机容量达45.5万千瓦,总投资约17.65亿元,涵盖大石板、打磨山、业租、草海子、克租、舍山、坡头等光伏电站。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方式确定建设业主,中选单位须承担项目全部投资、建设、并网及后续运营维护责任。报名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财务状况、相关开发经验及合规信用记录,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超过三家)。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响应文件制作须知》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9日至11日,响应文件递交及优选评测会议定于9月14日举行。(199字)

云南215MW光伏项目指标被收回!来源:昭通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09 09:06:36

昭通市能源局于2026年9月8日发布公告,依法收回永善县马楠兴隆、莲峰营盘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权。两项目分别装机18万千瓦和3.5万千瓦,合计21.5万千瓦(即215MW),均于2024年2月4日完成招标,中标单位为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回原因为中标企业未能按期推进项目建设,导致严重滞后,未实现如期建成并网。此举系依据相关能源管理规定作出的行政决定。后续,昭通市能源局将重新组织上述两个光伏项目的公开招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南广南县那朵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投资优选来源: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9-08 14:38:37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那朵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投资主体。该项目位于广南县境内,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公告明确坚持“公开透明、生态优先、融合发展、合法合规”四大配置原则,强调项目须统筹生态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振兴,落实就近接入、就地消纳要求,并严禁炒卖资源、虚假投资等行为。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良好信用记录及相应投融资与建设运营能力;评选采用100分制综合评分法,涵盖企业资信、建设管理、联农带农、财税贡献及就业带动等六方面。中选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备案、开工及全容量并网(原则上自开工起1年内),并严格遵守用地、环保、安全及技术标准要求。报名截止至2026年9月14日,优选会议定于9月18日举行。(199字)

云南广南县70MW光伏项目优选启动来源: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9-08 09:19:42

云南省广南县正式启动新安村70兆瓦(7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工作。该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选址位于广南县行政区域内。公告明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配置原则,统筹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与安全合规,强调“新能源+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模式,推动就地消纳与产业协同。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和良好信用记录,通过综合评分法遴选,指标涵盖资信能力、建设运营水平、乡村振兴成效、财税贡献及就业带动等六方面。中标主体须严格履行开发时限:签约后10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剔除,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同时须采用高效组件(鼓励转换效率超24%),落实资源退出机制,严禁转包倒卖,并接受全过程履约监管。

云南600MW光伏项目启动竞配来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9-07 10:49:44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于9月1日启动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共推出4个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达60万千瓦。企业可自主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项目,允许由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项目要求在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时间可剔除,最长豁免期为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并须在开工之日起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其中,茶光互补类项目需按装机容量的10%配置调节资源,企业可通过采购共享储能服务或自建新型储能设施等方式满足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