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中村镇土桥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已由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商发改发[2017]245号、2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条件已落实。招标人为山阳县扶贫开发移民搬迁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及装机容量:
序号 建设地点 总装机容量 备注
1 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 5.9MWp
2 山阳县中村镇土桥村 5MWp
合计 10.9 MWp
2.2项目总投资:约7630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建设规模: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建设规模为5.9 MWp,山阳县中村镇土桥建设规模为5MWp(以最终并网容量为准)。
2.4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4个月内实现并网发电。
2.5招标范围:
光伏场区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要求为准。
2.6质量要求: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及以上;
3.3如果投标人自行进行施工的,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果投标人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业绩满足: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100兆瓦及以上,并附项目明细表;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7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为扶贫项目提供20年的运维服务,每年收取运维费(含大修理费用)不超过0.08元/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需对建设期承诺,在县政府提供可建土地开始,四个月内实现并网发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所需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2请于2019年6月6日15时00分00秒至2019年6月12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