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受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代理长岭县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第三方验收机构选择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岭县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第三方验收机构选择
2.2采购内容:第三方验收机构选择(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采购预算:50万元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2.5质量标准:符合 GB/T50796《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标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全容量并网运行; 提供的服务成果须为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资质认定书(CMA资质认定证书);
3.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资质认定书(CMA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⑷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提供投标邀请书期间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