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如何避险

来源:新浪财经发布时间:2019-04-16 18:29:51

近年来,国内光伏项目的投资开发十分红火,除企业自主投资开发项目外,还有大量通过并购或“合作开发”获取项目的案例。本文尝试从收购方的视角探析合作开发模式下需关注的问题。

传统的“并购”,指项目建成后,通过股权转让转移项目的控制权。在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即通过控股、参股或商业合作的方式介入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最终实现项目所有权的转移。

与之相比,本文要阐述的“合作开发”模式略有不同,这种模式更多地受到工程质量标准比较苛刻的大型国企的青睐。

合作开发模式的“红线”与合法性基础:禁止倒卖“路条”

2014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规定“申请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企业应以自己为主(作为控股方)投资开发为目的,……在光伏电站前期工作中企业间正常的技术服务和商业合作应依法合规进行。……已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投产之前,未经备案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

基于此,可梳理出合作开发的可行路径:(1)通过收购项目公司的上层母公司(通常是合作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的夹层公司),间接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控股(因项目公司的直接持股主体没有变化,因此不涉及倒卖路条);或(2)在项目投产前参股,亦或通过商业合作的方式介入,投产后控股;拟收购方通过协议对项目施加影响。

合作开发光伏项目的主要模式

模式一:收购方控股项目公司母公司

合作前,合作方已成立项目公司,并在其上层设立了夹层公司作为股权合作平台,收购方获得平台公司控股权,实现间接控股项目公司。双方后续共同以项目公司名义开展项目开发。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因股权合作平台为项目公司的母公司,项目公司直接股东没有变化,规避了倒卖路条的风险;可达到进入即控股之目的,减少了后续整合的管理成本。

模式二:收购方参股项目公司

合作时项目公司已经成立,收购方在建设期以参股方式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在建成投产后成为控股股东。

通常情况下,收购方即使在建设期作为小股东,也会要求项目按照其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建设,并一定程度上介入工程管理工作。

在合作方未设立项目公司母公司作为夹层公司的情况下,收购方以小股东的身份进入项目,未实质改变项目公司控制权,一般也不会被认为倒卖路条。

模式三:附条件的BT模式

该模式下,双方事先约定项目后续收购价格或定价原则,并约定收购的技术和商务条件(如工程质量标准、需取得的行政审批文件等),待项目建成且满足约定条件,收购方收购项目部分或全部股权。

采用这种模式,直至项目建成后才对是否收购进行决断,可以更加有效地隔离项目建设期的风险;但因为在建设期没有任何股权形式的投资,对项目建设施加的影响比较有限。

模式四:承债式的BT模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框架及流程与上述“附条件的BT模式”类似,核心点在于:通常合作方本身即作为项目的EPC商,与收购方合作前即已与项目公司签署EPC合同,将项目所有成本纳入EPC中;建成后以接近零价向拟收购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后续由收购方作为项目公司新股东承接项目公司EPC债务,向合作方付EPC款,合作方通过EPC款获得收益。

合作开发模式下法律工作要点

(一)重要概念的定义与释义:规范、准确、全面

如,关于“电价批复”,一般情况下可约定为“省级物价局出具的电价批复文件”。但有些地方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配置项目资源,则电价批复的构成方式即变为“中标文件+电网公司购售电协议”,合作协议中的表述也相应修改为“电价支撑性文件”。

(二)BT模式中:先决条件豁免机制保留商业灵活性

BT模式下,项目建设需满足电价、工程质量、土地等若干先决条件后,拟收购方再启动收购。以目前的项目经验来看,在部分项目上,在电价下调、收益率降低的情况下,仍然有一定的盈利空间,项目仍然有开发价值;另外,如要求土地的有关手续在项目投产前全部办理完,实践中确实存在难度。

因此,合作协议中可约定豁免机制,即在未全部满足先决条件的情况下,拟收购方可选择对这些条件进行豁免,推动项目继续合作。但对于这些豁免事项,要在尽职调查后,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明确的列示,并由合作方承诺完成时间。

(三)关于项目用地的特别约定:合作方全责

用地手续对项目合法性有极大的影响,因此在合作协议中,收购方一般要求合作方作出承诺:(1)目标项目的用地依法履行了完整、合法的程序;(2)在交割完成日后,合作方仍未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合作方有责任继续负责办理并直至取得相关手续;(3)如因合作方和项目公司未获得相关土地使用手续而导致发生针对项目用地使用的任何行政处罚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土地流转合同下的任何赔偿或违约,则合作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支付相关罚款。

(四)电价下调是否属于情势变更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俗称“531新政”)一度引发了行业内小小的恐慌。如果因为此类政策文件导致电价下调,从而合作开发项目无法执行,是否可以主张情势变更?

笔者认为不可。对于情势变更,通常的裁判观点是:政府政策调整如果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情形,由于该政府政策调整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上述政府政策的调整认定为情势变更。关键在于,光伏电价下调是否“无法预见”?笔者认为,光伏电价的逐年下降直至实现平价上网,是行业内公认的大趋势,行业企业对此应有明确的认知,因此不应将此归于情势变更。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4/16/305460.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540MW!河北沧州2025风、光项目建设名单公布来源:河北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2-09 10:51:53

12月7日,河北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沧州市拟申请纳入全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名单公示》。

7GW!中东又有光伏大项目招标、签约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5-11-07 10:52:29

近日,中东太阳能光伏市场活跃,阿联酋及叙利亚两个国家相继宣布重大光伏项目计划。据悉,该光伏储能项目将以独立发电商模式实施。DEWA称,截至目前已收到49份投标意向书。叙利亚公布5GW光伏项目计划叙利亚能源部与以卡塔尔UCC控股集团为首的国际企业联盟正式签署协议,将联合建设四座总装机容量达5000MW的新型发电项目。

云南曲靖公示“531”前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共6212个来源:云南曲靖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0-28 16:35:09

日前,云南曲靖市能源局对外公示2025年5月31日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单。清单共涵盖6212个光伏项目,合计规模达465.59492MW。公告明确,此次清单梳理与公示,依据《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云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配套细则的通知》(昆明交易(2025〕374号)文件要求开展。具体流程为曲靖市能源局联合曲靖供电局初步梳理全市符合条件的项目后,由各县(市、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各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进行复核,最终完善形成公示清单。公示期为10天,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日。

江苏宿迁市发布《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来源:江苏省宿迁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9-19 15:39:40

9月15日,江苏省宿迁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称,外地个别光伏企业(代理商)及个人以“利用农户自建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名,与农户签订不规范协议引发争议事件频发。鉴于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法律事项多、程序复杂,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排除隐患风险,明确提示四大类风险,并给出具体防范建议。

1.5GW!内蒙古一大型风光基地项目优选投资主体来源: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8-05 09:07:04

项目建设规模150万千瓦,其中风电120万千瓦、光伏发电30万千瓦。

需求大变!中能建、国能、华能、三峡、国电投、中电建、华电、华润,八大电力央企上半年支架招标背后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7-15 17:02:23

自136号文落地以来,新能源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化交易,给光伏行业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电力央企对光伏电站的投资测算调整作为当下新能源投资的主力军,国能、三峡、华能、大唐、国家电投等头部电力央企,针对新能源

中来的底线:质量,没有妥协项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7-14 17:34:59

“低价换市场”,正将光伏行业拖入深渊。冰冷的第三方检测数据揭示残酷现实:某央企电站中,低价组件的实际衰减率远超技术协议标准,组件质量隐患丛生。价格战阴影下,性能失守正在透支行业的未来信用。7月3日,工信

云南宣威市:废止分布式光伏3个相关文件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4 09:40:30

决定废止《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宣政办发〔2023〕97号)和配套印发的《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宣威市能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提醒函》三个文件

海南“136号文”:机制电价竞价上限0.4298元/千瓦时,增量陆上风光项目执行12年!(征求意见)来源:光伏头条 发布时间:2025-07-11 11:49:43

光伏头条获悉,7月10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6月政策速览 | 省级分布式光伏管理新政加速出台,支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来源:正泰安能 发布时间:2025-07-11 10:24:45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坚持重点突破,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算力与电力协同、虚拟电厂、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新一代煤电等七个方向开展试点工作。

川投能源:受电力市场交易影响,上半年光伏平均上网电价同比降低15.09%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7-11 09:33:08

7月10日,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2025年1-6月,公司控股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23.61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17.76%;上网电量23.31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长18.14%;企业平均上网电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