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2019年光伏项目(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通过竞价仍可获得补贴,户用项目和扶贫项目则不需要竞价就可获得补贴,但有规模限制。
对于业内最关心的补贴规模问题,征求意见稿显示,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分析称,行业要量入为出。2019年项目补贴资金总量30亿元,项目分类管理,资金分类切块。除了户用光伏补贴7.5亿元之外,22.5亿元支持竞价项目,按修正后电价由低到高全国排序,直至出清。虽然2019年光伏价格政策尚未发布,但采用报价修正排序,I、II、III类资源区以及普通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不同修正值,使各地区各类项目的经济性和竞争力,与之前标杆电价、2月份座谈会草稿的机制一致,有衔接和延续性。
此外,征求意见稿的重点还有,除户用光伏和光伏扶贫项目外,普通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由竞争配置确定项目和电价补贴;竞争配置由地方组织,上网电价全国排序一年一次;再次明确平价项目优先,竞价补贴项目随后;严格预警管理,以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为前提;明确建设期限——2019年补贴支持项目需要在2019年内并网,未达到则并网最多延迟两个季度,且每季度电价降低1分/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