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08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2日 05: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预算金额 ¥5818.540000万元(人民币)
受镇安县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二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二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9-ZC-GK1031
三、采购人名称: 镇安县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镇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二期项目1批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光伏扶贫电站20座每村300KW,总装机容量8.4兆瓦,其中300KW单村电站13座带联贫困村13个,600KW联村电站6座带联贫困村12个,900KW联村电站1座带联贫困村3个,共带联贫困村28个。
项目用途: 光伏扶贫;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 58185443.34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7、承诺: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负责施工和设计的联合体应满足供应商资质要求第6条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19-04-08 09:00:00至2019-04-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办理供应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