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工商部的草案,越南北部省份的屋顶太阳能发电项目的电力购买价高达2485越盾/千瓦时(索比光伏网注:约合人民币0.7164元)。
越南工商部刚公布关于越南太阳能发展鼓励机制的草案,旨在收取各有关部委、单位对此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据此,太阳能购买价将按照各项目的辐射区和发电类型来计算。该部也将全国太阳能发电系统分为4个辐射区包括:第一区(主要是北部山区、红河三角洲和中北部至广平省等28个省市),第二区(包括从广治省至广义省、奠边省等6个省市),第三区(包括23个省市)和第四区(包括富安、嘉莱、多乐、庆和、宁顺和平顺等6个省市)。
与此同时,越南工商部已提出4个太阳能生产模型包括:浮动太阳能发电项目、地面太阳能发电项目、存储系统集成的太阳能发电项目和屋顶太阳能发电项目等。
与此同时,该部也决定对第一区的屋顶太阳能发电项目采取最高购买价为2486越盾/千瓦时,对第四区的地面太阳能发电项目采取最低购买价为1525越盾/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