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内贷款,于2018年10月31日,中国境内的贷款总额为约人民币24.362亿元,该等贷款中合计金额约人民币7.653亿元可能视为违约。
于2019年1月10日,境内贷款人并无要求提前偿还彼等各自的贷款。集团一直在与境内贷款人进行密切商讨。基于现时的持续讨论,已了解到境内贷款人不拟要求立即偿还彼等各自的贷款且愿意考虑延长彼等各自贷款下的还款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集团正积极寻求机会出售其光伏电站,包括但不限于位于中国广东及其他省份者。
此外,公司终止建议发行2.3亿港元2021年到期年息12.00%的可换股债券,配售事项已终止;及有关拟先旧后新折让12%配售不超1780万股新股亦失效。
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