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以201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浙江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37,370.27万元,评估值53,568.04万元,评估值比账面净资产价值增值16,197.77万元,增值率43.34%。评估基准日之后,国家电投集团以现金方式增资6902.13万元。因此交易对价合计为60,470.17万元。
公告指出,收购浙江公司是国家电投集团切实履行重组承诺,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行业竞争。浙江公司收购后,浙江公司新能源资产注入上海电力,符合上海电力的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悉,早在今年8月份,上海电力公告就指出国家电投集团正筹划涉及公司的资产注入事项。本次资产注入涉及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浙江公司100%股权。注入方式初步确定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收购,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国家电投集团持有的浙江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2亿元,是国家电投集团在浙江省发展的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和责任主体,承担着国家电投集团核心业务向东南拓展的任务,经营范围包括风电、太阳能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开发、供电服务。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