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认定:本次各地共申报2029个光伏扶贫项目,其中1826个选择“全额上网”模式的光伏扶贫项目,执行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98元、0.85元;103个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光伏扶贫项目,无需省物价局单独批复上网电价;剩余100个光伏扶贫项目存在上网模式与备案内容不一致等不规范问题,待省能源局进一步确认相关信息后,另行批复上网电价。
现将1929个光伏扶贫项目的具体项目名称、备案信息、并网时间、价格标准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公众可在湖北省物价局网站上下载目录。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湖北省物价局环境与资源价格处。书面意见请表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不规范的100个项目如下:
531新政以来,国家对于各类光伏项目核查越发严格,建议其他地区光伏项目做好自查,有问题抓紧时间弥补,避免因为备案不规范问题取消补贴,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