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转型发展项目
(一)先进制造业项目
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先进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人工智能等装备制造项目;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高端合金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超硬材料、尼龙材料、新型纤维、前沿新材料等先进材料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智能信息产品、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品制造,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产品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
4.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建筑装配项目;
5.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绿色食品项目;
6.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汽车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项目,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储能和动力电池、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等项目;
7.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物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项目;
8.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冶金、建材、化工、轻纺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9.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0.重大军民融合项目。
(二)现代服务业项目
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规划的大型综合物流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型航空、公路、铁路运输及仓储物流配套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保税、口岸、快递、冷链等特色专业、大型行业物流项目;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现代金融服务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外包等科技服务项目;
4.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共享经济、5G示范应用等信息服务项目;
5.总投资30亿元以上的商贸商务服务项目(不含单一房地产开发);
6.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创意文化、休闲旅游等文化旅游服务项目;
7.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健康养老服务项目(不含单一房地产开发)。
(三)现代农业项目
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现代农业、都市生态农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
二、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项目
(一)双创平台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项目(不含单一出售型产业园),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孵化器项目,郑开双创走廊建设项目。
(二)研发平台项目
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研究院、设计院、新型研发机构、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公共科技平台项目。
三、现代基础设施项目
(一)交通项目
1.米字形及其它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货运干线铁路、铁路专用线项目;
2.高速公路项目;
3.5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单个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
4.干线及支线机场、通用机场项目;
5.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港口航道项目;
6.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交通枢纽项目。
(二)能源项目
1.符合规划的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项目、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低热值煤发电和热电机组项目,单机3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2.电压等级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国家投资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城市110千伏电网项目;
3.经国家和省核准的跨区域油气长输管道,以及重大天然气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项目;
4.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风电项目;
5.大型炼油设施建设或扩能改造及主要配套项目;
6.国家级煤炭储配园区项目。
(三)信息通信项目
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宽带网络优化升级工程、5G网络、通信枢纽建设工程、三网融合加速工程和基础服务平台拓展工程项目。
(四)水利项目
列入国家或省规划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中型水库、大中型灌区、防洪抗旱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
四、新型城镇化项目
(一)中心城市建设项目
1.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省辖市市政道路或高架道路、有轨电车交通系统项目;
3.总投资10亿元以上跨省辖市域的基础设施和生态廊道项目;
4.省辖市静脉产业园项目。
(二)百城提质项目
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城市生态水系、综合管廊试点、供水设施、供暖供气、雨污管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项目;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县域(小城镇)形象提升和内涵建设项目。
五、生态环保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态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污染治理、河湖综合整治、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南水北调水质保护、沿黄两岸生态带、三山(太行、伏牛、桐柏大别)山体绿化等项目。
六、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
(一)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脱贫攻坚项目,重大民生实事建设项目。
(二)国内外高等院校引进、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高层次人才和研发团队引进项目,青年人才公寓等教育能力提升项目。
(三)由政府主导或采取PPP方式已入库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医疗卫生、体育、文化、就业、政法等民生服务和安全体系等项目(不含城市展览馆)。
(四)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等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提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