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海泰新能发布公告,公司因未支付采购货款收到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5月10日,公司与告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中核尚义50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合同》。2017年5月16日,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表明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承担全部付款义务。然而,截至今日,该公司还未支付2087.72万元货款。
海泰新能表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海泰新能主营业务为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发电系统等光伏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