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伦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建设项目已由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发改能源字〔2018〕3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伦旗正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52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库伦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库伦旗境内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
KG2018-09A06038002 库伦旗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51000000元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9个,装机规模8000千瓦,采用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方式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5)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17〕27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投标人,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公示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为准;(6)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7)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的犯罪行贿结果,对于有犯罪行贿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四、报名时间:2018年09月13日 08:30:00至2018年09月18日 17:3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09月13日 08:30:00至2018年09月18日 17:30:00(北京时间)。
六、 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安排投标人对设计方案进行陈述; (二)对未中标人设计方案不进行补偿; (三)本项目投标人需要交纳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并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汇入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中标人将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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