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谎称拿到“光伏农业扶贫产业示范园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寻求合作,取得施工方法定代表人信任并签订“合同”,然后陆续以收取工程保证金、支付土地租赁费等方式骗取施工方68万元。近日,河北省赤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张某某、宋某某(女)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5月初,张某某与宋某某在赤城县成立了张家口英奥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宋某某任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任总经理。同年5月16日,张、宋二人与河北赤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就“赤城县光伏农业扶贫产业示范园及美丽乡村建设”中部分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将该项目的部分材料供应承包给施工方,并称该工程2016年6月份开工,12月份交工。随后,二被告人便以收取工程保证金、支付土地租赁费等方式陆续骗取施工方68万元后挥霍。
另查明,张某某此前也曾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