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国家电投东方新能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先生提出辞职,以下为公司关于刘伟先生辞职的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先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8月14日,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刘伟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刘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刘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伟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三万股,根据相关法规,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