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自治区光伏发电运行情况良好,设备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同比增加,累计弃光电量和弃光率实现持续“双降”。
一、光伏发电运行情况
(一)装机容量:截至2018年7月底,新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容量8617.5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932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0.8%。
(二)设备利用:2018年7月份,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279小时。其中: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7小时,同比减少2小时。
2018年1—7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837小时。其中: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70小时,同比增加57小时。
二、光伏发电生产情况
2018年7月份,新疆电网调度口径总发电量24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其中:太阳能发电量1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占总发电量5%。
2018年1—7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累计总发电量157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其中:太阳能发电量6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2%,占总发电量4.3%。
三、自治区当前弃光情况
2018年7月份,弃光电量1.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6.67%;弃光率10.6%,同比下降了0.7个百分点。其中:博州弃光率全区最低,为2.5%;伊犁州弃光率全区最高,为20.3%。
2018年1—7月,弃光电量14.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16.76%;弃光率18.2%,同比下降5.1个百分点。其中:乌鲁木齐市弃光率全区最低,为11.4%;和田地区弃光率全区最高,为34.6%。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政策措施,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要求,继续实施电气化新疆战略,推进光伏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