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6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7月省内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
总规模为9.49GW的风、光项目参与此次交易。其中:
光伏项目259个,规模为7.7016GW;风电项目34个,规模为1.7885GW。
本次交易电量总额为195810MWh,平均1MW的交易量为20小时。青海省7月份光伏项目的发电小时数预计在200h左右,此次交易电量约占当月总发电量的10%。
青 海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关于开展2018年7月省内电力用户与
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直接交易的
市场公告
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稳定省内铬铁、电石、多(单)晶硅、钢铁、锌冶炼、铁路等用电企业生产,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电量消纳,依据《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青经信委【2018】157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将组织开展2018年7月省内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撮合直接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事宜公告如下:
一、准入企业
1.电力用户
省内铬铁、电石、多(单)晶硅、钢铁、锌冶炼、铁路等企业(用电企业准入名单详见附件1)。
2.发电企业
省内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集中并网光伏、风电发电企业(发电企业准入名单详见附件2)。
二、交易电量及价格
1.交易电量
本次交易电量总额为195810兆瓦时。
2.交易价格
此次直接交易方式为输配电价模式,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申报申报电价为上网电价。电力用户结算电度电价为:
电力用户结算电度电价=直接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附加,基本电费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为防止非理性价格竞争,设定本次交易购、售方申报电价不允许出现零电价。
3.执行时间
交易成交结果执行时间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三、交易组织
(一)交易地点
1.各光伏发电、风电发电企业可在本单位通过数字秘钥登陆青海电力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申报,也可携带密钥来青海电力交易大厅进行交易申报。
2.电力用户在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院内一层西侧青海电力交易大厅,登陆青海电力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申报。
(二)交易流程
本次交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组织,采用“集中撮合,边际出清”方式进行交易申报和出清计算。经电力安全校核后发布成交结果。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依据直接交易成交结果落实发用电计划。
1.交易申报
购、售电主体根据月度用电或发电能力,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购、售需求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购电量、购电价和售电量、售电价。
(1)交易申报时间
2018年6月27日 14:40-17:30
(2)申报电量限额
为保障电力交易结果的顺利执行,电力用户安全可靠用电,光伏发电企业稳发增发,本次交易购、售电量申报均设置限额。
各新能源电站申报电量上限为:各新能源电站月度发电量的12%,即:W1=项目装机容量*6小时*31天*0.12
2.交易出清计算及安全校核
(1)交易出清计算
集中交易采用边际电价法出清。交易平台系统按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双方申报的电量、电价,撮合形成交易匹配对以及相应的电量电价。电力用户按照申报电价由高到低、发电企业按照申报电价由低到高排序,电力用户申报电价减去发电企业申报电价为正值则成交,形成匹配对,直至电量为零或价差为负。
出清计算规则:价格优先原则。售电侧出价低的发电企业与购电侧出价高的用户优先配对,成交价格为两者出价之和的1/2;价格相同者时,则按照申报电量等比例分配成交电量。当成交电量达到电量规模或购售申报价格之差为负时交易结束,最后一笔成交价格即为边际出清价格,形成无约束成交结果。
(2)安全校核
无约束交易结果经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
3.交易成交结果发布
2018年6月30日18:00前在交易平台发布最终成交结果信息。
(三)交易申报数据格式
1.本次直接交易申报数据要求按交易周期申报交易电量、电价。
2.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电价单位为元/兆瓦时;申报电量为10兆瓦时的整数倍,电价保留1位小数。
四、交易执行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青海电力调控中心根据成交结果,在月度电力交易计划中安排直接交易电量,进行电量结算。电力交易平台的成交结果,具有与直接交易合同等同效力。
五、交易信息发布与咨询服务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省政府主管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要求,按照交易方案和规则,规范开展交易组织、信息公布、咨询服务等工作。电力交易有关信息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请参与交易的各市场主体实时关注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交易公告仅限于参与此次交易的市场主体获悉。对本交易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转载、转帖或发布,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略
附件:1.电力用户名单
2.发电企业名单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 电力用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