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6月22日晚间公告,为了更好的推进分布式光伏业务发展,公司于6月21日与浙银复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复成”)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并将股权购买款3亿元支付给复成和帆一号契约型基金,用于购回浙银复成持有的子公司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新能源”)21.43%的股权;同时,公司于当日办理了持有上述投资基金份额(7500万份)赎回业务,对应赎回金额7500万元。
此前,复成和帆一号契约型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于子公司隆基新能源的股权及债权,用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该投资基金首期募集金额为3亿元,其中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份额持有人认购2.25亿元,公司作为劣后级份额持有人认购75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20日,公司持有隆基新能源78.57%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浙银复成持有隆基新能源21.43%的股权。
待公司支付交易价款,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隆基新能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