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7-17 17:03:03
来源:山东省经信委
山东省经信委会同山东省物价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8〕244号),为深入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探索市场机制引导需求侧主动参与电网调峰的作用,培育电力用户现货市场意识和辅助服务供应商,推动全省电网调节能力持续提升,根据新一轮电力体制革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山东省组织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
每年5月中上旬,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年度响应方案确定的响应量的150%作为响应需求(50%作为响应储备),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市场主体挂牌,进入试点名单的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进行竞价交易。交易需申报响应量和补偿价格,其中补偿价格为每响应1千瓦负荷需要的补偿费用,最高暂定不超过30元。
今年处于试点运行初期,售电公司暂不参与本年度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年底组织明年需求响应试点工作时按上述要求进行申报,同时参与用户在年底前接入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
7月13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组织召开了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宣贯电视会议,会上指出,今年暂按150万千瓦(含50%响应储备)需求响应量组织实施,7月底前完成试点用户确认工作。
详情如下:
来源:山东省经信委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GF-solarbe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