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晚间,科林环保公告称,公司与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意向收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新中水再生资源所持有的14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
去年9月份完成对发展受限和经营业绩较差的袋式除尘业务的剥离后,科林环保逐渐走上转型之路:一方面,公司布局进入光伏发电新能源领域;另一方面,科林环保选择进军大气污染治理、工业 VOCs 治理等异味治理新市场,拟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7月9日晚间,科林环保公告称,公司与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水再生资源)于2018年7月9日签署了《意向收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新中水再生资源所持有的14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具体标的公司待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后予以确定。
记者了解到,上述标的公司主要为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科林环保认为,此次收购将有助于延伸公司环保业务产业链,为公司在大环保业务领域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最终收购标的未确定
记者了解到,此次交易方新中水再生资源的控股股东为港股上市公司中国水业集团(01129,HK)。7月9日晚间,中国水业集团亦公告称,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科林环保)签订了框架协议,有意卖方有意出售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予有意买方以换取现金代价。
此次14家标的公司并非不可分拆的统一整体。科林环保表示,可根据《意向收购协议》的规定对上述标的公司分别进行审慎调查后,选择其中符合公司要求的进行收购。换句话说,这14家标的公司并非最后的交易清单,具体的标的公司待科林环保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完成后予以确定。因此,此次科林环保拟收购标的的价格尚未确定。
标的公司的主要为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从当前科林环保的主营业务来看,此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可以看做是其在环保业务领域的加码。
记者了解到,科林环保原是一家集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环境工程系统设计、袋式除尘及脱硫脱硝产品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烟气净化治理解决方案供应商,不过此后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行业竞争加剧,其主营业务发展受限,业绩逐年滑坡。为此,公司此后挂牌出售了袋式除尘业务。
随着原有业务的剥离,科林环保开始业务转型,不过公司仍坚持原有的大环保发展战略。对于此次拟收购14家标的公司的行为,科林环保称,通过本次收购有利于延伸公司环保业务产业链,为公司在大环保业务领域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应收账款偏高遭问询
在科林环保大环保战略的背景下,公司早在2016年底就将目光延伸至了新能源光伏领域,且光伏业务的收入目前已经成为了科林环保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7年,科林环保实现营收8.85亿元,较2016年增长171.55%;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1万元,较2016年增长115.62%。而在报告期内,公司光伏业务实现营收6.46亿元,占公司总营收的比重达到了72.97%。
乍一看,在科林环保进行了业务转型后,其业绩确实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在反映上市公司主业所取得经营成果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中,科林环保2017年扣非后的净利润则是亏损359万元,同比下降132.53%。此外,2015年至2017年,科林环保扣非后的净利润也呈现持续下滑态势。
而在7月9日晚间,科林环保在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对上述现象做出了解释,记者注意到,一方面公司认为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传统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行业竞争加剧的压力下,其原主营除尘业务盈利空间逐步压缩,毛利率下降;另一方面,科林环保通过收购全资子公司新开展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务,但议价能力不足,毛利率偏低,且运营费用较高。
那么,公司当前采取了哪些措施提高上述光伏业务的议价能力、降低运营费用?今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拨打科林环保电话,不过未能接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对于深交所关注到的公司应收账款偏高的问题,科林环保亦给予了回应。
2017年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44亿元,较上年同期2.24亿元增长187.50%。对于前述应收账款额同比增高的原因,科林环保称,2016年其还主要从事除尘业务,而2017年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经变为了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务,2017年较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科林环保还表示,因光伏电站具有单项投资大,主体工程建设周期短的特点,应收账款的收回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较2016年大幅上升。
此外,为了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科林环保采取了包括与业主方签订股权质押协议、积极促成项目公司与第三方关于光伏电站的融资租赁等方式来保证、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科林环保表示,其承建光伏电站项目所确认的应收账款有相应的回款保障,同时也会根据制定的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