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3日,巴林左旗纪委监委接到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反映巴林左旗旷达光伏发电项目违法占用林地草地等相关问题线索后,立即组成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2018年6月24日下午3时,经中共巴林左旗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65次常委会会议议定:反映巴林左旗旷达光伏发电项目违法占用林地草地等相关问题属实,依据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之相关规定,决定对巴林左旗林业局原局长张学军、原副局长张学松,巴林左旗农牧业局原局长哈斯巴根、副局长朝古拉,巴林左旗碧流台镇人民政府原镇长姜常辉、副镇长张宝贵6名同志诫勉谈话,对巴林左旗林业局碧流台林工站站长王永利、巴林左旗草原监督管理所所长赵玉立2人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与此同时,向巴林左旗林业局、巴林左旗农牧业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责成两家单位依法对旷达光伏公司的违法行为立即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向碧流台镇人民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责成其督促旷达光伏公司限期拆除违法占地设施,并对已经破坏的7.68亩林地、3.96亩草地进行生态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