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障和规范光伏项目用地 农光1年未并网将被清理

来源: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时间:2018-06-22 14:58:59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18年5月25日由省国土资源厅第7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经报省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备案后,以鲁国土资规〔2018〕4号印发公布,自2018年7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通知》在国家现有政策规范的框架下,从我省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管理实际出发,针对项目具体用地和建设管理需要,提出引导项目用地合理选址的具体要求;根据项目用地性质和占地情况,规范了普通地面光伏发电、光伏复合发电、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用地在项目选址、地类认定、项目建设方案备案和用地审批、监管方面的要求,明确了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方阵架设的具体标准;提出了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巡查监管的具体要求。

一、背景和过程

光伏发电属于新兴产业,其用地方式与传统的发电项目相比具有特殊性。同时,项目实际用地存在多样性,在用地管理方面需要分类区别对待。在用地管理方面,如何科学界定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性质,明确不同光伏发电项目适用的用地政策,在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同时,实现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是当前光伏项目用地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增强《通知》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开展省内、省外调研,合理吸收借鉴了天津、宁夏等市(区)的先进经验,充分征求了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意见,在总结提炼全省各地成熟实践的基础上,综合分析研判,深入研究论证,先后七易其稿,形成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通过厅门户网站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起草依据

《通知》依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从积极引导项目合理选址、规范用地管理、加强用地监管三方面对光伏项目用地进行了规范。

(一)积极引导光伏发电项目合理选址。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光伏发电产业政策,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积极引导企业按照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标准,统筹安排、科学选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当尽量利用现有建筑物、构筑物,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确需占用土地的,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应当优先使用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以及难以复耕的灾毁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二)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国土资规〔2017〕8号文件,根据土地利用情况,将光伏发电项目类型分为:普通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和光伏扶贫项目三种类型。

1.普通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方阵设施使用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和难以复耕的灾毁土地,可以按照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双方签订使用土地补偿协议,由项目单位将项目建设方案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光伏方阵和场内道路使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包括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等。对于光伏方阵设施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在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原则上,光伏方阵布设在农用地上的,组件最低沿应高于地面2.5米,桩基列间距应大于4米、行间距应大于10米,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管理,宽度不得超过4米;光伏方阵布设在水面上的,组件最低沿应高于最高水位0.6米。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集电线路用地,可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项目动工建设前,由项目单位编制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光伏复合项目的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3.光伏扶贫项目。对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确定下达的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方阵、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和场内道路等设施,使用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难以复耕的灾毁土地的,可按原地类、原用途认定;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原土地性质。在项目动工建设前,项目单位应当将项目建设方案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光伏扶贫项目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监管。要求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对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用地备案手续即动工建设、以及按原地类认定但破坏耕作层的项目,按违法占地查处,同时建立联合惩戒制度。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6/22/289382.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集团1.15GW光伏项目用地获批来源:阿坝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08:47:23

阿坝茸安光伏项目获四川省政府正式批准用地,标志着这一国家能源集团在川装机规模最大的光伏项目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位于阿坝县茸安乡,总装机容量115万千瓦(即1.15GW),占地约2.7万亩,含350个光伏方阵及2座220千伏升压站(占地49.5亩)。作为四川省2026年新开工重点项目,该项目年均利用小时数达1538小时,预计年发电量17.68亿千瓦时,是支撑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关键工程。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将依据批复要求,加强用地全过程监管,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项目依法合规加快建设,助力高原光能资源向经济动能转化,服务全州绿色高质量发展。(199字)

青海省首个采煤沉陷区治理光伏项目成功并网来源:水电四局 发布时间:2026-07-15 09:54:04

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默勒镇3万千瓦光伏项目于7月6日成功并网,系该省首个依托采煤沉陷区治理建设的光伏项目。项目位于高海拔地区,施工环境严苛、工期紧张,水电四局通过科学统筹与精细化管理,克服土建、安装、调试等多重难点,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工程采用“板上发电、板下修复”模式,兼顾生态修复与清洁能源开发,共布置10个3兆瓦发电方阵,配套逆变器、升压变压器及35千伏集电与外送系统,接入默勒110千伏变电站实现统一消纳。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5800万千瓦时,年产值约750万元,将助力海北州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就业与产业协同,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199字)

华能山东269MW光伏项目并网来源:华能山东 发布时间:2026-07-13 08:34:38

华能乳山269兆瓦陆上光伏项目于7月11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是华能山东公司“发展攻坚年”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该项目位于威海乳山市崖子镇,总投资9.8亿元,占地约8750亩,共布置95个发电单元、46.8万余块光伏组件,并配套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通过8回集电线路接入国网车道站,采用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年均发电量约4.42亿千瓦时,可节约标煤13.4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9.97万吨。建设过程中克服山地施工复杂、雨季长、材料涨价等困难,同步采用“农光互补”模式,推动土地复合利用与乡村振兴。未来,华能山东公司将以此为起点,持续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与精细化运营。

超级枢纽·光启新程|西安东站建筑光伏项目生态交流会圆满举行来源:隆基光建 发布时间:2026-07-10 07:06:15

西安东站7.25MW光伏项目落地,首创“胶粘+夹具”双保险方案,攻克双曲面铝镁锰板屋顶热胀冷缩与零损伤安装难题,实现年发电近800万度、100%就地消纳。隆基Hi ROOF S以全流程专项交付,树立轨道交通光伏新标杆。

三峡集团:山西100MW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来源:中国三峡能源 发布时间:2026-07-09 08:57:47

三峡集团山西和顺100兆瓦光伏项目于近期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马坊乡,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通过4条35千伏集电线接入昔阳朗晟光伏电站,并经松溪站并入电网。工程于2026年3月底开工,在工期紧张、征地协调难度大、地形起伏显著等多重挑战下,各参建单位协同推进,顺利完成建设任务。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达1.7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7万吨。作为清洁能源基础设施,该项目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为当地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支撑。(198字)

一地拟清理354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9 08:53:09

庐江县发改委联合县供电公司发布通知,拟对全县354个长期未开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清理工作。这些项目均系已获接入系统方案答复但超一年未开工建设,覆盖城区及各乡镇,类型包括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自然人户用,装机容量多为15kW至80kW。此次清理依据合肥市发改委2025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旨在强化分布式光伏项目全流程管理,推动项目建设合规有序。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至8月6日;项目方如拟继续建设,须在公示期内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完成10%以上光伏组件安装为认定标准。

204个光伏项目备案2年未开工,或将被清理来源: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09 08:42:32

本文通报了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拟清理一批长期未开工的光伏项目。依据国务院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及地方贯彻落实措施,备案类项目自完成备案起两年内,若既未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告开工建设,也未说明是否继续实施,且经备案机关提醒后仍未补正的,其备案信息将失效。本次共梳理出204个满足上述条件的光伏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至3日。公示期满后,仍未向备案机关提交开工说明或延续申请的项目,将被正式移除备案系统,不再保留项目信息。清单详见附件。

大理凤仪机场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绿能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08 06:21:04

绿能集团大理凤仪机场分布式光伏项目仅用46天全容量并网,创“绿能加速度”;装机0.335兆瓦,年发绿电54万度,减碳449吨。系其在滇第7个机场光伏项目,“光伏+机场”融合项目已投产9个、总装机65兆瓦,打造可复制的绿色机场样板。

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时间存在异议来源: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8 06:16:21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部分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结果进行更正并重新公示。此次调整源于2026年6月18日至28日开展的首轮公示,依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优化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事宜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6〕148号)要求,公布了昆明市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相关项目的并网时间清单。公示期间,若干项目业主就所列并网时间提出异议;经昆明供电局核查,确认异议属实。为保障认定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主管部门对存在争议的项目信息予以核实修正,并启动第二次公示程序。

投运!天津滨海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来源:中国葛洲坝电力 发布时间:2026-07-07 15:08:11

近日由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公司承建的天津华电滨海汉沽48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为天津滨海新区清洁能源扩容和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注入强劲绿色动能向光而行:一块鱼塘的时代答卷天津,是中国北方重要的工业重镇。港口吞吐、制造业运转、千万级人口的城市昼夜不息——每一度电都承载着发展的重量。与此同时,减碳的压力如影随形。土地,是东部沿海城市最稀缺的资源。耕地不能碰,生态红线不能踩,想在寸土寸

四川省征求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7 13:52:48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