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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债券发行2487亿 迅猛发展之后要完善制度

发表于:2018-06-21 13:45:21     作者:武毅秀 来源:无所不能

作为中国绿色金融的“明星”,中国的绿色债券在近两年可谓经历了井喷式的发展。从2015年绿债发行几乎空白,到2016年发行规模占到了全球的30%,中国的绿债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完成了规模赶超,引领全球——2017年,中国绿债发行继续稳中求进,全年在境内和境外累计发行规模达2486.797亿元,同比增长7.55%,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25%。


2017年绿色债券除了在体量上继续增长之外,另一亮点是多家境内银行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了绿色债券。这一年共有5只境内主体在境外发行了绿色债券,可谓是走通了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的新路径,中国的绿债正在实践中摸索与国际绿色资本的融合。

2017年中国在境外发行的绿色债券

2017年6月 三峡集团绿色欧元债券

2017年10月 工商银行“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

2017年11月 国开行准主权国际绿色债券

2017年11月 中国银行等值15亿美元气候债券

2017年12月 中广核集团欧元绿色债券

2017年末至2018年中以来, 一系列针对绿色债券的政策出台,表明中国对绿债的制度建设也在快马加鞭。针对当下中国绿债现状,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规范评估进一步完善,方能进一步推动绿债市场的发展。

绿债项目信息披露 中国有超越和创新

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需要专项用于绿色项目建设,因此资金的使用情况即是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也是公众和机构了解其‘绿色程度”的一个窗口。如果绿色债券投放项目的信息进行了有效的披露,第三方就可以根据这些公开信息,对投放项目的绿色属性、环境合规、预期环境效益表现等进行跟踪和监督。

2018 年 3 月 8 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并以附件形式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规范》,对于绿债存续期的信息披露做了进一步规范。《规范》规定,发行绿债的金融机构要“按季度向市场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按年度向市场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通过对国内外标准中对绿债信息披露要求的对比可以看出,中国的绿债信息披露在披露频率和内容上与国际标准有不少吻合之处,甚至在一些细节上有创新与超越:例如中国要求发行人须对典型绿色项目案例进行详细分析,须披露绿债支持企业或项目发生的重大污染责任事故等。而国际市场的绿色债券认证标准,主要是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 GBP)和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 Standard, CBS),,更侧重于披露募投项目的全面介绍、以及对环境效益的定量评估。

但是,对于公众较为关注的募投项目的清单及简介,国内外标准的差异较大。《规范》规定,对于“募集资金投放金额排名前10%的项目,以及投放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占绿色金融债券存量规模1%及以上的项目,应按项目进行逐一披露”。也就是说,对于投放项目的具体信息,目前只要求部分公开,不需要进行逐一披露。

尽管国内对绿色债券存续期的信息披露还没能要求按项目逐一披露,有关专家仍对《规范》表达了充分的肯定。 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认为,中国对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是来自国家层面的制度规范。“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从国家监管层对绿债存续期间信息披露作出规定的,因此绿债的信息披露具有强制性;而其他国际标准要求的信息披露,均为自愿性规则。这说明监管层面的力度是很大的。没有要求对项目进行百分之百的披露,可能是出于可行性的考虑。”

中国的绿债90%由第三方认证

2018年2月,有环保组织调查显示,在绿债发行之后,至少有四家绿债发行公司的关联公司存在环境违规行为,包括超标排放、未通过环保验收等。这几起行为的共同点是,债券发行主体为集团级的公司或上市公司,而出现环境违规问题的主要是其控股的下属公司。

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绿债项目被曝出严重的污染环境行为,但是对于绿债项目的规范评估及后续追踪认证,正在逐渐为市场关注。第三方机构是否能有效的判定项目的绿色程度,并对项目的后续进展进行有效监督,关系到绿色债券的公信力和环境效益。

而在绿色债券蓬勃发展的两年里,第三方认证机构也快速发展,据绿色债券评估机构商道融绿董事长郭沛源介绍,目前进行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的专业机构主要包括责任投资领域的咨询和学术机构、环境工程领域的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评级机构等。

2017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对绿债在发行前和存续期的评估认证进行了统一规范。规定,“ 绿色金融债券和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皆应实行周期性认证。”,填补了之前对存续期是否需要认证无明确规定的制度空白。绿色债券若在存续期被出具了“不符合”的结论,将面临绿色标识被撤销的可能此外,新规对于评估机构的资质、认证方式、行业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此,一些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人士表示,新规更为具体,能在很大程度上压缩套利空间,明确规则,进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郭培源认为,绿债经过规范评估,将会充分发挥避险属性,获得更多投资者认可。而绿债质量的提升可以破除市场内外各方对“漂绿”的质疑。对此,马骏表示:“中国的绿债90%都是有第三方认证的, 而其他市场的绿债得到第三方认证的大概只有60%。 新出台的《指引》,正是为了保证认证的质量,确保绿债的绿色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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