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下称“9号文”)印发至今已满三年,电力市场改革进入深水区,各方面进展喜人,但质疑之声也不绝于耳。本文从“路径依赖”的视角,分析了多国电改的历程,审视了我国电改逻辑、成果及问题,探讨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路径依赖”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主要是指某个制度的变迁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会沿着该路径一直发展下去,并锁定在该路径上,即便这一路径可能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使“路径依赖”理论声名远播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历史学家道格拉斯·诺斯——他用“路径依赖”理论成功地阐释了经济制度的演进,并因此获得了1993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包括我国在内,世界各国的电改过程均存在这种“路径依赖”。
“路径依赖”的一个著名案例是当前人们所用的计算机键盘(称为QWERTY型键盘,即主键盘字母区左上角6个字母的连写)。这一键盘是1868年申请的专利,在效率上并不是最高的。这种键盘的一个特点是常用字母被有意地分隔开了,其原因在于早期的机械式打字机的铅字杠杆的结构,决定了当两个位置接近的铅字同时按下时就会卡死,但相距相对较远的铅字不会出现问题。
实际上,美国人德沃拉克发明并于1932年申请专利的键盘(Dvorak键盘)输入速度更快,但那时QWERTY型键盘使用人数居多,考虑到硬件、软件的兼容性,其它使用者也会在选择打字机时选择QWERTY型键盘,因此这种键盘逐渐占据了整个市场。虽然后来得益于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发展,已经不存在卡死问题,但Dvorak键盘已经无法流行起来了。
01
英国电改是“路径依赖”典型案例
电改“路径依赖”的最典型案例来自英国。
英国电力市场迄今为止经历了3次改革。
第一次改革(1989—2000年):以1990年3月31日成立的国家电网公司(NGC)为依托,采用强制型的电力库(POOL)模式。
第二次改革(2000—2005年):引入新的市场机制和交易模式NETA(New Electricity Trading Arrangements)。
第三次改革(2005—至今):实施“英国电力交易和输电协议”BETTA (British Electricity Trading and Transmission Arrangements),主要是将成熟的NETA模式推广到苏格兰地区,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平衡和结算系统。
期间,英国电力市场稳步前进,参与市场竞争的发电公司数目比改革初期增加了数十倍,终端用户也得到了“改革红利”。但现在看来,英国电改的历程有点“反常规”,它是从以日前交易为主的“全电量现货”电力库模式发展到以中长期双边交易(电量型交易)为主的NETA、BETTA模式——这与国内主流观点的顺序恰好相反。究其原因,“路径依赖”在其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1990年电改之后,英国电力批发市场的发电侧主要存在三大发电商,即国家电力公司、电能公司和核电公司。但市场主体对国家电力公司、电能公司利用市场力操纵系统边际电价的投诉不断,这成为政府于2001年推出NETA模式的主要动因。但值得注意的是,NETA新交易模式并不是在POOL模式问题暴露或者运行举步维艰后才设计出来的。
实际上,改革之初,专家们就提出建立比POOL模式更为复杂的双边交易和平衡市场相结合的电力批发市场机制。而之所以选取POOL模式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英国的政党制度。当时的执政党是保守党,在他们五年执政期(1990—1995年)内“能否产生‘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效果”是他们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受到改革时间表的限制,政府相关部门选择了基于英国中央发电局原有经济调度系统的POOL模式——这是一个“路径依赖”、退而求其次的模式。
02
我国电改也存在“路径依赖”
我国的电改也存在明显的“路径依赖”。从改革开放算起,我国电改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5年):主要解决电力供应严重短缺问题。
当时的电力部提出利用部门与地方及部门与部门联合办电、集资办电、利用外资办电等办法来解决电力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并且对集资新建的电力项目按还本付息的原则核定电价水平。
第二阶段(1987—2002年):主要解决政企合一问题。
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二十字方针”和“因地因网制宜”的电力改革与发展方针。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随后撤销电力工业部,其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被移交至国家经贸委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第三阶段(2002—2014年):厂网分开与电力市场初步发育阶段。
2002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电改“5号文”),提出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16字方针并规划了改革路径。根据该方案,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等一系列改革开始推进。
第四阶段(2015年至今):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化阶段。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电改“9号文”),启动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指导思想,以“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为重点的新一轮电改。
这四个阶段中,前一阶段改革的成果成为后一阶段改革的前提。通过联合办电、集资办电、利用外资办电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电力短缺的问题,也形成了我国电力行业以国有资本(又分为中央国企和省、市各级地方国企)为主体,外资、民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共存的客观事实。
2002年“5号文”启动了第一轮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电改,实现了厂网分开,在发电侧引入竞争,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单位千瓦造价下降,改革成效显著。但由于竞价上网迟迟未能实施,交易机制建立不起来,改革成了“半拉子工程”,甚至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厂网分开”后发输电的协调规划问题和不得已而建立的厂网联席会议制度。
由于厂网重新合并的可能性已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2015年“9号文”启动了以放开配售电业务为抓手的新一轮电改,抓住了当前我国电力体制问题的要害。售电侧放开打破了电网的中间环节垄断,使电力商品的供(发电)需(用电)方能直接见面,自主确定电量和电价,还原了电力商品属性。而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不但在配电网投资与运营领域引入竞争,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将彻底厘清配电网真实成本(输配电价核算最困难的环节),从而有助于准确核算整个电网的真实成本,成为输配电价改革的有力抓手。虽然我国电改过程艰难,但却有着清晰的路径与历史逻辑。
从以上英国、中国电改历程的回顾,可以看出电力工业制度变迁过程中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这也能为电改研究者和决策者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
03
破除对国外市场的迷信
市场化后的电力系统成为复杂的“工程—经济”耦合系统,也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庞大、因素最复杂、资金和技术最密集的人造工业系统。作为一种行业经济体制,电力市场的模式和交易机制与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法律环境、文化背景、工业发展水平等密切相关,不存在一成不变的“完美模式”。国外电力市场实际运行已有30多年的历史,但仍在不断修改完善过程中,并不存在所谓“成熟的市场”。
近期美国能源部与各大区域电力市场运营商关于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等问题的激烈争论引起了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美国能源部认为,“市场扭曲”已使美国电力系统的可靠性(reliability)和弹性(resilience)受到威胁。
实际上,早在2015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S. Borenstein 和 J. Bushnell教授基于美国电力市场的实际数据所做的研究报告《20年重组后的美国电力工业》,就已分析指出了美国20年电改存在的问题。他们认为,美国电改的最大政治动机是“租金转移”(可理解为利益重新分配),而不是提高效率。虽然电改提高了发电环节的效率,但总体结果令人失望。实际上,改革后的电价变化更多是受外生因素的驱动(如发电技术的进步和天然气价格的波动),而不是电改的结果。
作者甚至直截了当地指出,“通过改革大大提高效率和降低用电成本”的希望大部分属于错觉——虽然20多年来美国电力工业的变化是巨大的,但并没有实现改革的初衷,许多州甚至对当初电力市场改革的决定非常后悔,但倒退回旧有体制也不可能了。
美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历程为我国当前的电改提供了非常好的参照;欧洲、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区的电改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但是每一种市场模式的出现都有其外在条件和前因后果,因此无法照抄,也不能孤立地看待市场改革的某个断面。
我国电改与国外起点不一样,目标也有所区别,国外市场模式无法照搬照抄,应结合国情进行“路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