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水平调整着整个社会的心理和行为,比如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也就是过路费收费价格降到了0,降价所造成的疯狂有目共睹。
在免费的同时还调整了利益、财富的重新分配。通过鼓励消费汽油、汽车、高速公路、自驾服务,来抑制对于其它出行方式的需求,比如飞机、火车以及关联的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所以价格的变动、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是开玩笑的。
价格体系中的电价是什么
那么什么是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这个解释就是说价格就是价格,价格就也是收费,和没解释差不多,价格很不好解释,也没办法解释清楚。
电力改革的核心是电价的改革,也就是电价的形成机制的改革,目标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管住中间就意味着政府还要通过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方式加以管理和管制,这个还可以再参考价格法:
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电价属于第一或者第四项,政府可以定价,具体的需要参考政府定价目录,不同的地方市场经济的水平不同,政府定价的数量也不一定完全一样。对于需要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的海南来说,政府定价肯定会大幅度减少,至少和其他地方有很大的不同。
电价认识不清,扭曲供需和成本
那么什么是电价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五条 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
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第四十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和省级电网的销售电价,由电网经营企业提出方案,报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核准。
独立电网的销售电价,由电网经营企业提出方案,报有管理权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分类标准和分时办法由国务院确定。
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
现在实际上电力价格已经延伸到了输配电价以及配电价格,这个由于会降低社会的负担,给部分行政相对人带来好处,所以就不必追究违反电力法这回事了。
电力价格中的销售电价说白了就是到户电价,到户和不到户的区别就是中国邮政和顺丰快递之间的区别。在邮政改革以及快递小哥出现前,通过邮局系统的包裹是需要收件人自提,邮局并不负责“到户”,也就是送货上门。
目前中国这么巨大的快递市场的形成其实质就是解决了包裹送上门、到户服务以后产生的。因为收件人个体自提包裹的成本比快递公司的送货上门的代价大,通过快递公司的集约化和专业化服务,快递员一天可以送50个包裹分摊下来的成本比收件人自提的成本肯定低,也就是成本的降低推动了快递业的大发展。
同样,解决了到户和不到户的价格水平的问题也会极大推动电力改革,打破电网垄断,增加市场活力,提高电力用户的经济效益。因为目前的格局是自提包裹也就是自建线路的用户的电价和公共线路供电的价格一样,扭曲了电力供需市场的价格信号和成本关系,也很不公平,这个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急需改变。
也就是说,用户在权衡自己的实际情况下可以采取自提也可以要求快递上门的方式。比如你就住在快递分拣站旁,那么到户服务的意义不大,这个就区分了市场不同主体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