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度电收入中约15-60%的比例来自于补贴,但是由于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自备电厂欠缴可再生能源附加,自2015 年2 月份以后新建项目补贴基本无法到位,导致了风电约67.82GW,光伏97.37GW 项目无法及时获得补贴。运营公司现金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此时资本市场上对运营公司资产质量表示了担忧(担心补贴问题无法解决)。这次能源局发布《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明确缴清时间,确定拖欠责任,追回拖欠款有望满足60%以上的补贴缺口,对企业的现金流和资产质量有较为明显的改善。
一、补贴拖欠制约新能源发电发展
截止2017 年年底,我国风电、光伏累计装机量分别达到1.64 亿千瓦,1.3 亿千瓦,较2012 年增长118%,1757%,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16.84%,79.38%。补贴政策的支持以及系统成本的降低,带动了项目经济性的上升,从而实现了过去几年的高速发展。
根据法规条例,可再生能源发电站以并网时间为根据,通过排队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从而获得国家下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目前该补贴目录发至第六批(2016 年9 月发布),涵盖至2015 年2 月底前并网的电站,此后便停止更新,也就意味着截至17 年底,有165.19GW 项目无法收到补贴,其中风电67.82GW,97.37GW。
根据测算,截至17 年底,风电光伏补贴缺口约1000亿(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应该不存在补贴拖欠风险,但因为规模太小,测算中并未排除)。由于新能源发电补贴的唯一来源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因此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征收问题目前来看是针对补贴问题的唯一解。
补贴拖欠直接影响项目现金流,进而对项目收益率产生负面影响,根据测算,假设补贴拖欠在项目建成之后1-5 年发放,对于风电项目的收益率影响达到0.2-0.7%之间,对于光伏项目的收益率影响将达到1-3%。
光伏项目对补贴的依赖度较高,所以一旦拖欠,将会导致拖欠年份现金流为流出,对企业有较大压力。而风电项目对补贴依赖度较低,拖欠后现金流有望保持基本平稳。华能新能源、华电能源、大唐新能源、协合新能源、龙源电力等企业2016 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都明显减少。
二、自备电厂欠缴是补贴缺口存在的主要原因
地面光伏、风电标杆电价由当地脱硫标杆电价、补贴电价两部分组成,补贴占标杆电价比例较大,经数次下调之后,2018 年光伏电价补贴占比36.36%—53.33%、风电电价补贴占比12.50%—38.60%。
根据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截至16年底,全国企业自备电厂装机容量超过1.42 亿千瓦,15 年为1.22 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8.6%。其中,自备燃煤机组装机容量1.15 亿千瓦,占全部自备机组装机总容量的81%。以及发改委对自备电厂的整治公告显示:“十二五”期间自备电厂拖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约为400 亿元,据此我们测算,从2010 年至2017 年自备电厂累计应缴附加费约为723.8 亿元。由此可见,自备电厂的欠缴费用的确是补贴缺口的重要诱因。
光伏、风电是比煤电更具环境友好性的发电形式,其发展和推广离不开财政补贴的支持,但是即使自备电厂应缴费用完全追回,目前的新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仍然无法覆盖补贴需求,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严重缺口。如果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上升,逐渐弥补补贴缺口,以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自备电厂欠款覆盖一半以上补贴缺口。补贴缺口在15、16 年累计已达703.53、1007.01亿元,而15、16 年自备电厂累计应缴额为400 亿元、561.88 亿元,若全部追缴,可分别覆盖56.9%、55.8%的补贴缺口。《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提出2018 年年底前必须清缴2016 年至今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备用费,2016 年之前欠缴费用将于2020 年之前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