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石台头、柏管寺等96个村28.8M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山西能投光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石台头、柏管寺等96个村3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石台头、柏管寺等96个村3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晋众招[2018]412号
3、建设规模:96个村,每村3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4、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4.1招标范围:石台头、柏管寺等96个村3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该电站为96个贫困村,每村300kW的联村建设扶贫电站。包括 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材料、远程监控系统采购、外围基础设施建设(含土地平整、围栏等)、外送线路施工(设计)、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并网验收、培 训、并网发电及验收等过程的光伏扶贫电站内“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投标人应对上述招 标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4.2招标要求:本项目建成并网发电且资金到位后进行支付;中标人须协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项目选址、项目规划、跟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申报、申报后材料的 跟踪、不足资料的补充完善,帮助项目顺利落地;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范围内完成项目且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确保电站品质,力保发电量高于同等电站。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建设地点:左权县龙泉乡连壁村。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并确保并网发电。
8、计划工期:本项目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2、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具有单体容量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上班),(北京时间 09:00-12:00,14:00-17: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3、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 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满足要 求)、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并 携带以上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