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
2018年1月3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2150号)。
在距离试点申报截止时间3月31日还有23天的时候,国家电网公司以内部文件形式转发1901号文件和2150号文件,表态积极支持试点工作。
导读:
1、各单位应主动作为,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试点方案编制和试点开展工作。
2、保持现有电费结算结费方式不变。
3、在省级电力交易平台上建设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模式,实现市场成员管理、交易组织、合同管理、结算管理等功能。
4、各省公司要开展分片区、分台区分布式电源渗透率测算,据此出具接入电网及消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