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招标文件价格(元)
1 2018-TD-JSGS-0000-1-0008-1/1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本监理工程范围为国家电投集团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天岗湖+香套湖)EPC总承包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含创优在内的各项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本工程计划 2018年5月16日开工,2018年9月15日全部方阵投产发电,并移交生产。 500
2 2018-TD-JSGS-0000-1-0008-1/2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项目EPC总承包(香套湖区域)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合同工程是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项目[香套湖区域]EPC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项目[香套湖区域50MW]总承包(不含送出线路,但需要配合送出工程的实施工作)的勘测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及供货(除甲供设备)、土建及安装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220kV升压站、观景平台)、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达设计值投产,创建国家优质工程。
负责按照泗洪领跑者基地监测平台建设要求,本标段完成电站监测设施的设计、设备采购及供货、土建安装、调试及验收所有工作。
配合招标人完成领跑基地的政府及委托的有关部门的项目检验、项目验收评估,并保证检验、验收评估满足要求。具体见本附件后的附录。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健康设施的实施并配合验收;设备到货检验;配合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SVG性能测试、CTPT角比差、保护定值、并网性能检测、有功无功(AVC\AGC)设备安装调试、光功率预测设备、省调及地调通信自动化等。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本工程计划 2018年5月16日开工,2018年9月15日全部方阵投产发电,并移交生产。 3000
3 2018-TD-JSGS-0000-1-0008-1/3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项目EPC总承包(天岗湖区域)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合同工程是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项目[天岗湖区域]EPC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项目[天岗湖区域50MW]总承包(不含送出线路,但需要配合送出工程的实施工作)的勘测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及供货(除甲供设备)、土建及安装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观景平台)、本标段不含220kV升压站、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达设计值投产,创建国家优质工程。
负责按照泗洪领跑者基地监测平台建设要求,本标段完成电站监测设施的设计、设备采购及供货、土建安装、调试及验收所有工作。
配合招标人完成领跑基地的政府及委托的有关部门的项目检验、项目验收评估,并保证检验、验收评估满足要求。具体见本附件后的附录。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健康设施的实施并配合验收;设备到货检验;配合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SVG性能测试、CTPT角比差、保护定值、并网性能检测、有功无功(AVC\AGC)设备安装调试、光功率预测设备、省调及地调通信自动化等。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本工程计划 2018年5月16日开工,2018年9月15日全部方阵投产发电,并移交生产。 3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近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在近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经营状况良好,3年内至少两年盈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为履行本监理合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近3年内不少于5个独立光伏电站的监理业绩,或3年内不少于10项电力工程监理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独立光伏项目总监经历。拟派的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监理员资格证或专业工程师证。
2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项目EPC总承包(香套湖区域) 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江苏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至少2年盈利;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6.投标人若为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事故报表。)
8.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和业绩须满足以下1)、2)其中之一:
1)、设计单位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设计甲级以上资质。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业绩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具备近3年内(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30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阶段设计业绩,或近3年内(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累计容量10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阶段设计业绩,或近3年内(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承担过累计容量300MW以上光伏电站EPC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2)、施工单位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业绩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近3年内(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10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近3年内(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累计容量4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2、具有丰富的施工、运行维护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本工程;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3、如果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施工分工的单位,须分别满足上述第1条1)、2)及第2条要求。
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经历。
3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香套湖1号项目EPC总承包(天岗湖区域) 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江苏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至少2年盈利;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6.投标人若为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事故报表。)
8.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和业绩须满足以下1)、2)其中之一:
1)、设计单位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设计甲级以上资质。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业绩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具备近3年内(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30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阶段设计业绩,或近3年内(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累计容量10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阶段设计业绩,或近3年内(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承担过累计容量300MW以上光伏电站EPC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2)、施工单位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业绩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近3年内(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10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近3年内(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累计容量4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2、具有丰富的施工、运行维护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本工程;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3、如果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施工分工的单位,须分别满足上述第1条1)、2)及第2条要求。
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经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