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几名工人正在儋州王五镇徐浦益花滩安装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据介绍,该项目是采用光伏发电综合渔业开发的形式,利用太阳能实现发电,在光伏板遮阴下进行渔业养殖,实现一地两用。项目建成后,将在节省燃煤、减少二氧化碳、一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发挥积极作用。
该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建设,是海南省首例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3月27日,几名工人正在儋州王五镇徐浦益花滩安装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据介绍,该项目是采用光伏发电综合渔业开发的形式,利用太阳能实现发电,在光伏板遮阴下进行渔业养殖,实现一地两用。项目建成后,将在节省燃煤、减少二氧化碳、一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发挥积极作用。
该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建设,是海南省首例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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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我国自主研发的“串串光伏”创新技术在海南自贸港实现商业化运营的重大进展。该技术通过垂直悬空、多块双面组件串联成数百米长链的方式,突破传统朝南倾斜安装模式,实现“不占地”与“错峰发电”两大核心突破:一方面,悬空架设避免占用耕地,规避“非农化”“非粮化”政策限制,适配农田、林地、城乡公共空间等多种场景;另一方面,优化出力曲线,提升早晚用电高峰时段发电量,压低中午低电价时段输出,有效缓解“量价倒挂”与弃光问题。技术还集成摇摆抗风、人工降雨灌溉、导光增效等多重功能,形成“上层发电、中层灌溉、地面种植”的立体农能共生模式。项目已获多项专利,具备降本增效、易推广、强适应性等优势,契合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双碳目标及乡村振兴等战略,有望成为新能源“走出去”的重要技术标杆。(199字)
福建莆田兴化湾正在建设一座13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涵江区三江口镇,由国能(莆田)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总投资6.57亿元,用海面积1687亩。该工程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复合利用模式,在保障渔业生产的同时开发清洁能源。目前沉桩、支架及光伏组件安装等施工正有序推进,预计今年底全面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年均上网电量约1.79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5.2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93万吨,显著提升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与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198字)
京能国际北京平谷马坊镇金港0.64MW分布式光伏项目于10月12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总装机容量为0.64兆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行模式。作为京能国际服务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实践,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79.71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4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99吨。其建设与运营兼顾环境效益与经济价值,既助力北京市能源结构优化和“双碳”目标落实,也推动区域清洁能源应用与可持续发展。
本文介绍了江苏兴化市临城街道6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情况。该项目由兴化市绿能聚光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选址于临城街道南山社区与安洲村,占地57.2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19亿元,工期6个月。项目采用660Wp光伏组件共106,488块,直流侧装机容量约70.28MWp,交流侧额定容量60MW。需特别说明的是,该项目系对原24MW渔光互补项目的重大调整:装机容量由24MW提升至60MW,所利用坑塘水面面积由412亩增至859亩,建设地点未变;相关调整已于2026年7月完成备案变更并取得新版备案证,环评文件亦按重大变动要求重新报批。目前项目尚未开工。
湖南耒阳余庆9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10月3日正式开工,总投资约3.04亿元。项目位于衡阳市耒阳市余庆街道,直流侧装机容量115.0045MW,交流侧并网容量90MW,采用72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哲桥110kV升压站,最终并入220kV烟洲变电站。建设单位为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项目创新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在保障光伏发电效益的同时,注重林地复合利用与林下植被恢复,兼顾生态修复与能源开发。整体建设周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6年底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目标打造湘南地区林光互补示范工程。(199字)
本文为内蒙古包头市2026年1—9月电力运行情况专报。数据显示,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7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2%,其中工业用电占比达93.53%;第二产业中,晶硅产业用电大幅下降28.51%,而钢铁行业用电增长3.91%。发电方面,全市总装机容量达2421.51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54.33%,其中光伏装机392.1万千瓦;1—9月累计发电量600.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1%,但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3.11%,其中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增长3.96%。储能方面,全市已并网储能装机258.3万千瓦,主要为电网侧独立储能。(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蓝丰生化控股子公司)因货款纠纷,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北京银燕涵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追索欠款。双方于2025年4月签订光伏组件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后于2026年5月6日达成还款协议;旭合科技已依约完成全部组件发货义务,但北京银燕未按期支付货款,截至仲裁申请时,尚欠本金2262.25万元。旭合科技据此请求裁决对方返还等值光伏组件,并承担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费用。该事件反映出光伏产业链下游回款风险对上游供应商经营的影响。(198字)
《天津市小时级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方案(试行)》于2026年9月发布,旨在响应国家电力市场改革部署,健全绿电交易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对绿色用能精细化、时段化的需求。方案明确小时级绿电交易以每小时为最小交易单位,实现环境价值按自然小时结算与溯源,适用于天津地区符合条件的风电、光伏企业与电力用户(含批发及零售用户)。交易按年度、月度、月内顺序开展,采用双边协商方式,实行电能量与环境价值分离结算;环境价值结算优先保障,并建立偏差补偿机制。方案自发布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199字)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工商业光伏常陷“装得满、发不满、用不好”困局。本文深度解析光储融合如何破解发电与用电错配、三相失衡、电网限发、出力波动四大痛点,揭示其通过削峰填谷、分相补偿、柔性并网、平滑波动四大核心能力,提升自发自用率、延长设备寿命、缩短投资回报周期,实现绿电价值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