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杭锦旗资产收益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经《杭锦后旗人民政府旗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1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杭锦后旗资产收益光伏扶贫项目
批准文号:杭财购准字【2018】051号
采购文件编号:ZTBMZC-2018-008
采购规模及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最高费用
1 杭锦后旗资产收益光伏扶贫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 施工 435.8万元
2、项目地点:杭锦后旗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共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
4、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换证的携带原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以扫描二维码的提供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有效的企业开户行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
(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原件不予退还);
(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
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在开评标过程中由专家评委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行详细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3月27日至2018年04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 —11:30时,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8日15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8日15时30分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