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GT-XNYGF-JA201803D)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康保100MWp 光伏扶贫项目(一期20MWp )工程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康保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新能源康保100MWp 光伏扶贫项目(一期20MWp )工程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峡新能源康保100MWp 光伏扶贫项目(一期20MWp )工程EPC 总承包)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年03 月23 日09 时00 分到2018 年04 月02 日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4 月12 日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04 月12 日10 时1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康保100MWp 光伏扶贫项目(一期20MWp )工程EPC 总承包已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康保发电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康保100MWp 光伏扶贫项目(一期20MWp)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境内,
项目区域地势平坦。
省道S246 绕康保县而过,县道X451 从场区北侧经过,交通十利便利。
本项目采用固定式和单轴跟踪系统两种方式进行建设,其中固定式采用多晶硅组件,单块功
率275Wp 或以上;单轴跟踪系统采用多晶硅组件,单块功率275Wp 或以上,固定式采用集
散式逆变器,固定式容量18.1984MWp;单轴跟踪系统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单轴跟踪系统容
量3.4727MWp,合计容量21.6711MWp。
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通过一回110kV送出线路拟接入白龙山220kV 变电站的110kV
侧。本期工程20MWp 光伏电量由一回35kV 集电线路汇集至升压站新建主变(50MVA)35kV
侧母线。
2.2 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康保100MWp 光伏扶贫项目(一期20MWp)工程光伏区、35kV 集电电缆线路、
110kV 升压站的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光伏组件除外)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
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及与110kV 送出线路和电网端间隔改造工程的配合等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整个光伏区、35kV 集电电缆线路、110kV 升压站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报审、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计。不包含110kV 送出线路及电网接入端间隔改造的勘
察设计。光伏区1:1000 地形图测绘。
(2)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 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升压站的电气设备和材料采
购,包括:支架,逆变器,直流柜,光伏控制器,平单轴跟踪系统,35kV 箱变,通讯柜,
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主变、SVG、接地变、站用电设
备(施工变采用永临结合型式)、35kV 和110kV 设备(户外GIS)、电缆、消防及给排水、污
水处理、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系统、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设
备、集中监控系统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包括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
转发、北京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及展示)、电力生产管理系统(与总部要求一致)、全
场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等设备和材料。
(3)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逆变器及箱变基础施工,光伏
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20MW 场区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场
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直流柜,光伏控制器,35kV
箱变,通讯柜,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监造、催交、运输、
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5)35kV 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安装、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电缆试验、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也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6)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生产生活楼及配套设施、设备基础、进场道路、站内道
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防洪、检修道路等。
(7)升压站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安装工程,包括:主变、SVG、接地变、站用电设备、35kV
和110kV 设备(户外GIS)、电缆、消防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
系统、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设备、集中监控系统硬件设备及软件系
统、电力生产管理系统、全场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等设备的安装、试验、监造、催交、
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8)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本期所有设备(包括招标人采购的光伏组件设备)到货卸
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包括
集中监控系统及电站数据接入相关的调试服务(含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
及转发、北京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及展示)、电力生产管理系统)﹑试运行﹑后期工
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
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9)项目并网前后升压站及指定20MW 方阵区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
试验和特殊试验、SVG 并网性能检测等,并对升压站和20MW 方阵设备、系统进行并网联
调。
(10)负责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
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
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11)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配合招标人办理转商业运营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
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12)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
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负责项目安评、水保、环保、电磁辐射办理及
验收;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等费用,承担升压站一、二次设备和光伏区箱
变质保期内的代维费用;负责项目工程防雷、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备案及验收工作。
(13)配合招标人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
可证、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本体工程(包括光伏场区、110kV 升压站
本体工程、35kV 集电线路)土地征用、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
(14)按照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升压站及指定20MW 方阵区所需的宣传标
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15)除光伏组件外,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
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16)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
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
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
括在总价中。
2.3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66 天,计划于2018 年4 月20 日开工,计划于2018 年6 月24 日完工且具备并
网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
4)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范围包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
术与管理服务。),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范围
包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
管理服务。)。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无重大质量事故,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
完工证明。
①具有至少1 个10MWp 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 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必须具有3 年内至少5 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
年内累计容量至少100MWp 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必须具有3 年内至
少5 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3 年内累计容量至少100MWp 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至少担任过1
个10MWp 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
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单独投
标或参与其他联合体。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 年3 月23 日9 时整至2018 年4 月2 日17 时整(北京时间,
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