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一、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1、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3、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4、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5、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6、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7、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9、重新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0、优化水利部职责,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1、优化审计署职责,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12、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二、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
1、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3、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4、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5、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6、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7、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8、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9、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10、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11、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关于前段时间网上炒的较为火热的国家能源部,系路透社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