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宣化区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 张家口市宣化区发展改革局 以 宣发改招核第[201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宣化区富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宣化区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宣化区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ZKGC2018-FGS—004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宣化区内所属8个乡镇
2.4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和贷款。
2.5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宣化区8个乡镇内, 29个电站均利用贫困村荒山荒坡等未利用 地布置光伏电站。本项目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和良好的土地资源,建设扶贫光伏项目。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初步判断,场址现状主要为荒草地和旱地,地类属性为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场址区四周一般无遮挡,地形较为平坦开阔,有布置光伏电站的地形条件。
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由张家口宣化富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带动8个乡镇29个贫困村,1539个贫困户实现脱贫,总容量10.715MWP,总投资857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见后附表)。
2.7 招标范围:本标段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每个标段的云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1:500地形图、地勘、初步设计(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及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沟道施工,380V线路施工(指接入区政府配套建设变压器),场区内、外道路(大门外10米)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环保、水保等全部土建工程;
3)光伏方阵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组件、组件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汇流箱,电缆,光缆,接地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计量装置、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工程分界点为由组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为起点至接入宣化区政府配套建设的变压器,以电缆接至380V变压器低压接线柱为终点,包括电缆接线及相关工作。电站设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能源部、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最新年度“领跑者”计划技术标准。
4)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及光伏组件等)到货卸车、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项目并网前后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等;
6)按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7)负责办理电站施工的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备案及验收等;负责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配合安评机构完成安全技术服务;配合办理并网相关手续,包括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签订、防雷测试及验收、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至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并网验收测试及取得报告、安全防护测试及取得报告等;配合项目水保、环保手续办理及验收。
8)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拉水解决施工用水问题。
9) 每个标段云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
10)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或生产企业。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严禁中标施工公司借资质、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全部扣留质保金,终止合同,一律不予结算并上黑名单。 3.4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应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够在4小时内达到现场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5具有已完工并网运行的1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并网运行时间必须在2017年3月1日以前)。 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行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合格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少担任过1个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履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违法行为; 资质, 具有已完工并网运行的1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并网运行时间必须在2017年3月1日以前) 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或生产企业。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严禁中标施工公司借资质、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全部扣留质保金,终止合同,一律不予结算并上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3-12 至 2018-03-16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